一、购房合同名字怎么写?
谁买房子,就写谁的身份证上的姓名。
买房子,必须提供身份证,按身份证的姓名在购房合同上姓名栏填写,这样房屋产权就归合同上姓名的人所有。也要按合同上的人交纳各种税,费。
二、购房发票的名字必须与购房合同名字一致才能办理房产证吗?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必须是一致的,如果还没有进行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和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是一致的。下面具体说明一下:
1、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买房,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如果是夫妻购房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2、如果是婚前购房并且全款付清的情况下,提出共有产权时,可以在合同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如果是贷款买房,就必须要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来进行办理,确保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房产证上的姓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3、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网上备案的。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
三、没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能贷款吗?
看来你是需要办理房抵贷,只有合同和发票是不行的,因为合同发票不能证明房子是否交付使用,也有可能工程烂尾,一直交不了房子,所以银行需要房产证。一般来说交房之后到办理完房产证需要不到1年的时间,但是目前全国都在推行不动产证,这个办理相对来说比房产证快一些,交房后基本就能下证,直接到售楼部领取,有不动产证也可以做房抵贷的。
四、购房合同名字前后顺序?
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
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
1、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
2、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
只要是共有房产,那么任何单方是不能单独处置该房产的
五、购房发票与购房合同名字不一样能办理出来房产证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中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购房票据与购房合同名字不一样不能办理出来房产证。
六、购房发票合同押金能退吗?
购房发票合同押金是可以退的,你需要携带身份证,购房意向书办理!
七、购房合同发票怎么开?
购房合同发票去售楼部财务部门开
八、购房合同怎么查看购房合同吗?
要查看购房合同,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确认您是否有购房合同的副本或者电子版。如果是纸质合同,您可以在您的个人文件或者保险柜中查找。
如果是电子版合同,您可以在您的电脑、手机或者云存储中搜索。
如果您无法找到合同副本,您可以联系购房时的房产中介、开发商或者律师事务所,向他们索取合同副本。另外,您还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多的帮助和建议。
九、购房合同已签,购房发票已开,可以退房吗?
通常不可以的,签订合同以后,就不可以退房的,否则构成违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选择退房一般都会涉及违约金,下面再谈谈有关违约金的问题: 1、退房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2、退房违约金的程序 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其次,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一要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二要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三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
十、购房协议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些购房者由于对认购书的认识程度不够,在签订时较为随意,为自己带来了不少麻烦。
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于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由此看来,具备了上述条件、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认购书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应与购房者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应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说,如果是具备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的认购书,其内容应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即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要对其中的条款进行仔细阅读,认真思考,切不可盲目行事。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仔细斟酌其中的各项条款,并重点关注关于定金的条款、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及认购书协议的生效、失效时间等内容。同时,应特别注意其中有无超出法律、法规范畴的“霸王条款”,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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