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撤诉了企查查还是有显示?
有显示。
原告起诉某一企业,审理中原告证据不足,申请提出撤诉,经法院审查符合撤诉条件,裁定准许原告撤诉。送达裁定后立即生效,法院按结案处理,结案就得上网,被告登录中国裁判网,输入当事人姓名,案件编号就可以了,电脑会显示案件被撤诉,法院己结案。
二、离婚原告撤诉了被告多久可以起诉?
如果你想知道答案吗,我可以告诉大家一声,在离婚了,原告撤回了,被告可以1个月的起诉,就行了。
三、原告撤诉被告可以不收撤诉裁定吗?
原告撤诉,法院会把撤诉裁定送达被告。
如果被告拒收裁定书,法院工作人员会在送达回证上,写明被告拒签,拒签理由,并签名,将送达回证存卷,即视为送达,不影响裁定的效力。
撤诉是原告的一种诉讼权利,只要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就会准予撤诉。
四、原告撤诉后被告可以起诉原告吗?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起诉被告,被告除了可以答辩外,还可以同时反诉原告。更不要说原告撤诉后的状况下了。原告撤诉后,被告起诉原告的话,那么,原来的被告成了原告,原来的原告就成了被告了。不过,角色可以互换,但证据必须充分,证据不足的话,不管你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很难赢得诉讼。
五、原告迟到多久算撤诉?
撤诉是指案件受理后,判决宣告前,原告要求撤回起诉的行为,或者基于原告的行为,法院视为原告撤回起诉的行为。
关于原告迟到多久算撤诉,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撤诉分为申请撒诉和视为撒诉两种。根据时间经验来看,视为撤诉的情形主要为以下几种:(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2)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原告迟到多久会按撤诉处理,在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一般还是主要看法庭如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撤诉分为申请撒诉和视为撒诉两种。六、原告撤诉被告可以要求原告赔偿吗?
可以。原告在起诉时,为保证诉讼结束能获得经济利益,往往会同时申请诉讼保全,也就是冻结被告相应的金钱标的,法院要求原告对保全提供担保,万一原告败诉,或者撤诉,给被告造成损失,比如,被告因财产冻结,无法支付货款,造成被告的过程延误造成损失,或者无法使用流动资金造成的利息损失,因原告的诉讼行为而起,所以,原告撤诉,被告可以要求原告赔偿被告可遇见的损失。
七、合同法律纠纷原告撤诉是什么原因?
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纠纷原告撤诉了,那可能的原因一是合同双方私下达成调解一致,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做出调整协商一致就撤诉了。
二是原告方证据不足,或者是同意让步不继续状告了,所以就主动选择了撤诉,这是原告的权利。
八、原告,撤诉了,律师费用还用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委托人因律师的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过错责任大小退还已收或预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未预收费用或预收费用不符合律师实际工作量的,律师事务所可依照委托合同与委托人协商收取。
办案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金额。
九、原告撤诉了被告律师费谁承担?
被告的律师费当然是被告自己承担了啊,谁委托的律师就找谁承担。不能因为说原告撤诉了,你就让原告来承担你自己请律师的律师费吧,这个是不合理的。原告撤诉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撤诉权利,你作为被告肯定就只有被动受之,如果你觉得原告是恶意诉讼,你可以作为原告去起诉他。
十、原告人死了怎么撤诉?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可以中止诉讼,有继承人表明继续诉讼的,恢复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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