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女共同购房产权怎么办?
产权属于共有。父女可以约定房屋产权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二、小产权只有购房合同怎么过户?
,小产权房不能登记,也不能过户。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它的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如果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因此,买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都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三、产权或者购房合同编号什么意思?
1、合同编号:每个公司有不同的规定,主要便于归档和查询。合同编号一般由合同拟定方确定,无所谓甲乙。如果双方都坚持由自己拟定合同,只有一方选择让步,否则合同无法签署。
2、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3、编号:动词:给顺序号作为一种识别的方法,如给房间编号。名词:利用有序或无序的任意符号按顺序编号数或者编定的号数
四、购房合同可以当大产权用吗?
购房合同不可以当大产权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在产权证上明确你为权利人后,你才是房屋的真正产权人,购房合同只是在产权证下来之前的一个能证明你权利的一个证据而已,但并不等同产权证的证明力。
五、怎么修改购房合同上的产权比例?
房产证上面可以标注产权比例,共有产权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自行约定产权比例共同共有,并在产权证上面对约定的产权比例进行标注。 我国《物权法》对此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六、只有购房合同是小产权房吗?
只有购房合同,而且还是简单的定房协议,不可以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又叫还建房,是村集体开发的房子,没有缴纳土地增值税等费用,在当地房管部门没有备案,用来给那些村里拆迁的人居住的。
小产权房只有村集体一个大本,没有单独的不动产证,在法律上是不受国家承认和保护的,在买卖中,一旦出现问题,都属于个人行为,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七、购房合同怎么查看购房合同吗?
要查看购房合同,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确认您是否有购房合同的副本或者电子版。如果是纸质合同,您可以在您的个人文件或者保险柜中查找。
如果是电子版合同,您可以在您的电脑、手机或者云存储中搜索。
如果您无法找到合同副本,您可以联系购房时的房产中介、开发商或者律师事务所,向他们索取合同副本。另外,您还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多的帮助和建议。
八、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办产权证时是否会收走?
在开发商那里买房 开发商会给你个购房收据 等产权证下来后会把购房发票 契税发票 维修基金发票一起给你 你把收据退回给开发商就可以了还有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 和办理产权证没什么关系 开发商不会找你要得
九、购房合同产权人是哪一页?
购房合同产权人是第二页。
1、房产证 的首页,这页上面 有产权证的编号; 2、房产证的次页,这一页上面能够体现房屋产权人、房屋座落、房屋的用途、房屋建筑面积等内容; 3、房产证的附页,这一页上面能够体现产权证是否有抵押登记等特殊事项。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不动产权证书。
十、购房合同没有备案,但又购房发票,可以办理产权证吗?
按道理,购房合同上是谁的名字,房产证上就是谁的名字,不可以少也不可以多,,若合同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得带着结婚证做公证,可以在房产证写上配偶另一方的名字! 还没交钱办房产证的话,要看合同有没有备案,备案了到房管局注销重新签合同签2个人的名字,若没备案,就简单点,就不用跑房管局了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