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延收益确认收入分录?
递延收益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二、预售款确认收入分录?
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三、购房分录?
企业购买房产的分录:购入时: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企业将自己拥有的一处房产销售给另一公司账务处理:
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属于非主营业务收入,均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这一经济活动。
1、出售时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取得销售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涉及缴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银行存款
4、缴纳税金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5、清理完成
如果固定资产清理为借方余额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固定资产清理为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频道。
四、会计合同确认收入计算方法?
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怎样的
(一)合同收入的组成
建造合同准则将合同收入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该两部分收入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在税收处理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流转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进行纳税处理。可见,在合同收入的组成方面,会计与税收之间总体一致。
(二)会计准则关于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会计准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对合同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会计上强调关注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按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部分或者不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即:(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五、合同负债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预收形成的合同负债,在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企业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该转移可能在某一时段内(即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发生,也可能在某一时点(即履约义务完成时)发生。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第十一条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如不满足,则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选取恰当的方法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综合分析控制权转移的迹象,判断其转移时点。
六、直接确认收入会计分录怎么?
一般是开票后才确认收入要好处理一些,先确认收人后开票分两种,一种是开普票,可以在发票的备注栏上注明是补开某年某月某日的;开好后将记账联附在先确认收入的那张凭证后面作附件,在申报时正常申报;
第二种是开专用发票,也要在发票的备注栏上注明是补开某年某月某日的,将发票附在确认收入凭证后面作附件,申报时要异常申报。没有差额最好不作账务处理;有差额的还要调账。
发货时: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开票时:借:应收账款贷:收入贷:应交税金(如果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做这笔处理,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做应交增值税处理)结转成本借:销售成本贷:发出商品
七、安置确认书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
一是安置合同是政府或企业为了解决安置人员安置问题而签订的合同,而购房合同则是买卖双方签订的关于房屋买卖的合同;
二是安置合同中政府或企业对安置人员提供住房、安置费等方面的承诺,而购房合同中则包括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款金额、付款方式、交付方式等。
八、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确认方法?
一、 预计合同总价 = 合同初始收入 + 合同变更收入 + 合同索赔款收入 + 合同奖励收入
二、 预计总成本 = 预计收入 * (100 – 毛利率%– 税金及附加%– 上交管理费% - 其他%)
三、 完工进度百分比 = 累计发生实际成本 / 项目预计总成本 * 100%
四、 确认累计收入 = 预计合同收入 *完工进度百分比(%)
当月收入 = 本月止累计收入 – 上月累计收入
五、 确认累计毛利额 = ( 预计合同收入 – 预计总成本 )* 完工进度百分比(%)
当月合同毛利额 = 本月止累计毛利额 – 上月累计毛利额
六、 结转累计成本 = 确认的累计收入 -确认的累计毛利额
当月结转成本 = 本月止累计结转成本 – 上月止累计结转成本
七、 结转的当月成本与实际发生的成本差额调至毛利额中去
九、分期收款确认收入会计分录?
会计处理:销售商品分期收款一般收取的总价款比正常现货销售(一般指收款期限在1个会计年度内)的价款高得多。因此,会产生一部分融资收益。该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应该在这5年内平均分摊。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期收款总价款-正常现货销售价。 营业收入按照正常现货销售价来计算. 销售商品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应收款---**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开票金额和价外费用来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在剩余年限内平均分摊未实现的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
十、本月确认收入,下月开具发票怎么做分录?
本月开具发票,先红字冲上月已做凭证,然后在按发票重做一张销售凭证,摘要注明上月未开票本月开票重做。
1、根据实际销售数量、价格等,计算出销售收入,计算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填制会计凭证:借 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税增值税(销项税额)。
3、纳税申报的时候,填列在附表一中“未开票销售”那一栏中会计学堂整理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的规定,按销售结算方式判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则应当于货物发出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以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有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或无书面合同,则以货物发出时间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2、增值税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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