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本条是对附期限合同效力的规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马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