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销合同是什么意思?

86 2024-03-07 15:12

一、联销合同是什么意思?

联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

供应合同是组织间为落实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所签订的合同。

采购合同是商业、工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了生产或经营,采购原材料或产品而订立的合同

二、请问,多少金额以上才签订购销合同?(税务要求)?

从税法原理去理解:购销合同金额作为印花税的基数,所属购与销指的是购销价格,其中涉及的增值税相当于代国家征税的部分,并不属于交易的价格组成部分。实际操作时的执行口径: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另外,考虑到各地执行口径的不同,您可以参考地方的文件,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如天津税三[1994]15号:凡是签订的订货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仅就价款数额计税贴花。沪税地[1993]1O3号:对购销合同的贴花,均以合同记载的销售额(购入额)不包括记载的增值税额的金额计税贴花。辽地税行[1997]321号:实行新税制后,有的购销合同含有增值税。对此类合同,凡是能够将价款、税金划分清楚的,按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贴花;划分不清的,按全部合同金额贴花。芜地税函〔2012〕313号:“营改增”纳税人采用核定方式征收印花税的,其印花税征收的计税依据根据纳税人不同性质应税凭证对应的含税收入分别核定,核定比例仍然按照市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芜地税〔2009〕108号)确定。

三、协议采购什么意思?

协议采购是为了减少通用项目的重复招标,方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通用项目采购通过一次统一的公开招标择优定品牌、定价格(优惠比例)、定服务、定期限和定协议供货商,并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

四、采购协议谁签?采购协议谁签字?

采购申请单一般先由申请部门的主管签字,然后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后交到采购部,采购部填写采购单,经采购部经理签名后交总经理审批,然后传真给供应商备货或生产

五、粮食购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免税政策~?

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政府对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了一些优惠。为便于粮食企业在管理中更好地落实相关政策,现结合历年来国家和省税务部门对粮食企业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谈谈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一、营业税优惠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68号《关于对国有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政策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6]财税政15号、浙地税[1996]51号)文件明确规定,国有粮食企业保管政府储备粮油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政府储备粮油包括国家储备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油、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各类储备粮油和用于调控粮食市场的吞吐调节粮食。政策性补贴收入是指国有粮食企业保管上述各项政府储备粮油从各级财政或粮食主管部门取得的利息、费用补贴。因此,粮食企业收到的与中央、省或地方储备粮油轮换、保管相关的利息费用补贴,均可按免征营业税申报处理。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地税二[1996]154号)文件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的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凡有指定用途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作纳税调整减少额,直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调减为零为止。其他各种补贴收入,均按规定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储备粮油财政补贴收入的性质,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购、销、调、存各个环节的财政补贴收入,均可做纳税调减项申报处理。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财政厅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流[1997]97号、浙财税政[1997]7号)文件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兼营其他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外)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根据该文件精神,粮食企业在执行时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每年年初均需向税务部门提出认定当年增值税免税资格的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不得免税;二是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分别核算应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免税销售额并按期进行应税和免税申报;三是每年年初均需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免征上年度增值税清算报告,由税务主管部门核实认定免征额。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晶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四、印花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部局《关于农业发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财税字[1996]55号)的规定,对农发行办理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储备贷款及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贷款等财政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因此,粮食企业在发生上述相关贷款时,可免缴印花税。   五、其他税种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5号)规定:2008年底前,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经营中央储备粮(油)业务过程中书立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经营中央储备粮(油)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我省各地粮食收储企业的性质与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的性质基本相同,可比照财税[2006]105号文件精神,与当地税务部门协商,争取免征相关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什么是协议采购?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和承担责任。

采购合同是商务性的契约文件,其内容条款一般应包括: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 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 价格和交货期; 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 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 违约的责任。框架协议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单个工作和服务被“分批履行"。整个合约受到框架协议的控制,但是单个交易有它们特殊的情况。采购框架协议的典型内容包括:·管理条款与条件·合同期限·没有工作量保证·年度检查和扩大机制·达成一致的价格清单和折扣比例·服务水平协议·一般规格一个具体框架订单的典型内容包括:·订单细节(容量/数量、成本、交付日期)·具体细节(例如规格或时间表变更)·请求者的名称·分配的预算数目·授权签字

七、经济类合同有哪些?

  经济类合同按其内容,一般可分为: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3、加工承揽合同;  

4、货物运输合同;  

5、供用电合同;  

6、仓储保管合同;  

7、财产租赁合同;  

8、借款合同;  

9、科技协作合同等。

八、购销合同是指采购与销售吗?

购销合同是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了生产和流通的需要,在本地或外地采购某些产品或原料而订立的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这样来理解: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购销合同不仅限于采购和销售,还包括了供应、预购以及调剂、协作等多种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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