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152 2023-12-01 18:22

一、承揽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人所要求的,由承揽人所完成工作成果。

3.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70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到第七百八十七条是关于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例如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三、农村建房承揽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起诉到法院。这个事可能涉及两种关系,雇佣关系或者承揽关系。雇佣关系是指你为了修房你买好了材料,找了水泥工,瓦工,木工等等过来,听你指挥进行修缮。承揽关系是指你为了修房,找到某一个人或者某个施工队,让他们修好房子,方法用料全都不管,交由他们负责,你只负责验收,不管过程。

如果是承揽的话,施工队或者施工人员有资质的,你基本没啥责任,但是据我所知修缮好像没有修缮房屋这种资质,即使有,农村基本也不会找有资质的,一般找乡亲邻里干干。这个时候你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不会太大,应该不会超五成。

如果是雇佣的话,你是肯定要承担责任的,而且就算扣除死者自己的责任份额,一般也是会分配五成以上的责任给你,大概七八成的情况比较多。

至于具体赔偿数额是根据各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计算出的,每个地方不一样。

四、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思路和要点?

承揽合同纠纷审理思路及要点如下

  1.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要合格:

  【1】自然人:满18岁了吗?有精神病吗?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地址,因为重名的太多了。

  【2】法人:

  (1)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

  (2)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有工商登记吗?有营业执照吗?通过年检了吗?该合同处于对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吗?有相关资质吗?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履约能力吗?签约前要对对方进行信用调查和信用分析,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派人上门了解情况等方式,去了解对方情况。

  (3)企业法人应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履行合同需要的资质证件(如乙方的供应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要有代理权:①在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签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可以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与其签订合同。

  ②子公司必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有的有,有的没有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则无需授权书。 ③职能部门有授权书也能签合同,甲方名称可以写上职能部门的名称。

   2.主体条款:写上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作用是:

  【1】明确文书的送达地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当事人

  【2】考虑将来的诉讼地点,是去原告所在地法院打官司,还是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打官司

  【3】明确打官司时是去哪一级法院,是高院、中院还是基层法院。

  【4】自然人的住所指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自然人为外国人的要写上国籍,法人住所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资信调查的基本方法:

  【1】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打听对方的信誉情况,

  【2】通过银行和行业协会查询对方的信誉情况

  【3】申请加入中国企业资信网等资信调查网站,把资信调查业务转给专业的资信调查机构去做。

  4.关于合同签字:

  【1】合同的成立可以以签字为准,也可以以盖章为准,签字优先。合同确认的最好方式就是签字,或者签字加盖章;

  【2】能签字的人:自然人、法人的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合同大于2页的,要盖骑缝章;

  【4】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法人代表,要求对方出具法人个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业务员,则需提供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证书和业务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独亲笔签字,

  不盖章合同也生效;委托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的,不盖公章,只签字也生效。

  【6】建议做法: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后生效。

   5.明确合同的签约地:合同的签约地最好是我方所在地,这样出事后可以取得我方公安局的支持。

  6.标的物的全称:标的物的名称要明确和具体,不能笼统,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要做出实事求是的规定,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和习惯称呼,标的物的名称包括了型号、规格、品种、牌号、商标等描述。

   7.标的物的数量条款:找一个双方都接受的计量单位,先确定好度量衡。需要注意,有些标的物是有自然损耗、毛重、净重的。

   8.标的物的质量条款: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标准、品质的公差和浮动范围等。合同审核是一个公司多个职能部门配合的结果,作为买方,财务部、技术部、检验部都要对合同把关。作为卖方,也要仔细看质量标准是否能够达到甲方要求。质量条款的原则是:有合同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的,通过协商去补充。不能达到补充协定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惯例去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质量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去履行。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去履行。对于合同目的需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有样品的,按样品质量作为标准,但在合同签订时,样品要封样,验收时按照样品质量去验收。可以写上“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见附件”。

   9.标的物的检验条款:包括检验的时间、地点、检验标准、检验机构、 通知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时间期限。一定要约定检验期限,可以写成:

  【1】当场验收;

  【2】收货后XX日内验收;

  【3】X月X日前验收;

  【4】XX日内验收,过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买方觉得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验收的,应及时通知卖方,过期则视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已经符合约定了。

   10.标的物的计价条款:

  【1】货币可以使用出口国汇率、进口国汇率和第三国汇率。卖方愿意用坚挺的货币来确定价格,买方愿意用容易贬值的货币来确定价格。如果已经签订成了对我方不利的货币计量,则需增加订立保值条款,防止汇率变动风险。

  【2】合理确定商品单价,作价过高或过低都很可能隐含了商业欺诈行为。

  【3】如果包装材料是单独计价的,详见包装条款。

  【4】明确计价货币、佣金、折扣、装卸地、银行费用(包括寄单邮费、电报费、信用证的通知费、修改通知费、议付费、单据处理费,占总货款的1%-4%)

  11.违约责任条款:以经济补偿为原则,法律首先尊重双方的约定,

  其次,按照“填平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即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1】违约是指:不履行义务、部分履行义务、不适当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

  【2】相应的措施是:(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维修、修理、更换?

  (3)赔偿损失:赔偿货款和利息,包括守约方预期可以获得的利润。但是赔偿损失不太好计算,先在合同里列明赔偿范围和赔偿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由于有些损失发生了可能没有写进去,可以在合同里写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损失;

  (4)支付违约金:①合同里规定了违约金,才能用违约金条款 ②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不能并列使用,但与损失额持平即可

  ③增加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约定:逾期XX天履行义务,我方可解除合同;按货款的百分之几计算 ④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XX元;

  ⑤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货款的百分之几作为违约金;

  【3】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1)订金是预付款,可以退

  (2)押金、保证金可以退。

  (3)订金、押金、保证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4)定金是一种担保款,付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定金不退;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双倍返还定金。

  (5)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算预付款;

五、承揽合同纠纷审理要点

承揽合同纠纷审理要点

承揽合同纠纷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争议类型之一。无论是供应商还是买方,在履行承揽合同过程中都可能遇到各种问题。因此,了解承揽合同纠纷的审理要点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关键审理要点,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承揽合同纠纷。

明确合同条款

承揽合同是双方在商业活动中达成的一项协议,要求明确约定条款和条件。审理承揽合同纠纷时,首先需要审查合同文本。双方应准确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确定是否存在任何合同漏洞或不合理之处。

另外,需要注意合同的签署日期、履行期限以及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这些细节对于解决纠纷非常重要,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到各方的合法权益。

专业证据调查

在审理承揽合同纠纷时,法庭会依据证据来作出判决。因此,对证据进行准确、充分的调查是解决纠纷的关键之一。

双方应提供与纠纷相关的合同文件、通信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此外,专业人士如会计师、工程师等可能需要提供技术鉴定或专家意见。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庭了解双方的行为和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对于纠纷解决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双方需要保留和准备相关的原始凭证和文件,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合同解释和交易习惯

当纠纷涉及合同条款的解释时,法院会参考法律规定、合同语言以及交易习惯。双方应明确约定承揽合同的重要条款,如价格、质量要求、履行期限等。此外,还应关注具体行业的交易习惯,以确定合同解释的范围。

交易习惯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做法和行业标准。它们可以帮助法庭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并判断双方是否履行了约定的义务。

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

承揽合同纠纷可能涉及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双方应清楚了解违约责任的定义和范围,以及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方式。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会根据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的事实与证据来酌情作出判决。因此,双方应准备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调解和仲裁

当面对承揽合同纠纷时,双方可以选择采用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调解是一种通过第三方调解人来促进双方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则是通过仲裁庭裁决来解决争议。

调解和仲裁通常比诉讼更快捷、成本更低,并且具有保密性。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可以缩短争议解决的时间,并降低各方的成本和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和仲裁在一些国家或特定行业中可能是强制性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规定解决争议的方式。

法律援助和律师代理

在审理承揽合同纠纷时,法律援助和律师代理是非常有帮助的。法律援助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帮助你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律师代理则可以提供专业意见和法律支持,使你能够更好地应对纠纷。

如果你遇到承揽合同纠纷,建议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根据法律援助的规定来申请援助。合理利用法律援助和律师代理可以提高自己的胜诉率,并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和风险。

结论

通过了解承揽合同纠纷的审理要点,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这类商业争议。明确合同条款、专业证据调查、合同解释和交易习惯、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调解和仲裁以及法律援助和律师代理等都是重要的审理要点。

当你面临承揽合同纠纷时,建议你积极寻求专业意见和法律支持,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通过正确理解和应对承揽合同纠纷,你将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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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揽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承揽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在商业世界中,承揽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但随之而来的合同纠纷也是无可避免的。为了解决这些纠纷,中国最高法院发布了一部关于承揽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文件,为法院和当事人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导。

这部司法解释正式颁布于20XX年,对承揽合同纠纷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包括纠纷的范围、举证责任、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以下是对其中几个重要方面的解读:

一、纠纷范围

根据司法解释,承揽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履行义务纠纷:当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纠纷产生。
  2. 质量问题纠纷:当承揽工程的质量不达标,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3. 工期纠纷:当工程延误或无法按时完成,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4. 违约责任: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
  5. 索赔纠纷:当一方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包括损失补偿和利益损失。

二、举证责任

在承揽合同纠纷中,举证责任是十分重要的。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 合同书:当事人应当提供签订的承揽合同书作为证据。
  • 履行记录:当事人可以提供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 专家鉴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对工程质量进行专家鉴定。
  • 合同约定:当事人应当提供合同约定的证据。
  • 证人证言:当事人可以提供与纠纷有关的证人证言。

三、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司法解释中的重点之一。根据解释,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一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 要求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 要求赔偿: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损失进行赔偿。
  3. 解除合同:如果违约严重影响了合同目的的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 要求利息: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利息。

四、损害赔偿

承揽合同的纠纷往往会给受损方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直接损失:包括工程修复费用、延误赔偿金等。
  • 间接损失:包括业务损失、名誉损失等。
  • 利益损失: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导致的损失。
  • 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支付的金额。

总之,承揽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为商业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在面临合同纠纷时,应当了解并参考司法解释的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也将依据司法解释来判断并裁决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确保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七、什么叫承揽?

(一)承揽合同的概念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称作定作物。承揽活动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民事活动,诸如加工、定作、修理、印刷等,均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故承揽合同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合同类型。

(二)承揽合同的特点

1.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成果。在承揽合同关系中,定作人所注重的是承揽人的人力、技术设备等劳动条件,因为这些劳动条件对工作成果起决定作用,而工作成果的质量决定着定作人的特殊物质利益能够得到保障的程度,所以,承揽人独立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是承揽合同的特点之一。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人的单纯劳务,而是其劳务的结果即工作成果,承揽人的劳务体现在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上,所以说承揽合同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这一工作成果既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但它必须具有特定性,是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能够满足定作人特殊需要的物或其他财产,同时,它又是承揽人独特的劳动的产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不能通过市场大量供应的,而只能由承揽人依定作人的要求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技能来完成。

3.是双务、有偿合同

承揽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负有一定义务,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的义务即为他方的权利,所以是双务合同。在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的义务表现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的义务是受领该工作成果支付约定的报酬,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从另一方取得利益均应支付对等价款,因此,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

4.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而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所以是诺成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大量的承揽合同是口头合同,所以承揽合同多数是不要式合同。对于生产上的承揽合同或者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项目,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

八、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吗?

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中介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九、什么是债券承揽?

  承揽说白了就是这个项目是谁拉过来,与是不是保荐人没有关系。承揽的人会提一部分比例的,具体提多少这个比较灵活,看能谈到多少了,不同公司的尺度也不大一样。保荐人签项目是拿固定的签字费的,比如签一个项目拿70万,这个是固定的。  项目协办人没什么具体要求,一般注册保荐代表人,必须要担任一个项目的协办人,所以这些协办人一般都留给准保(考过保代考试但没有注册的人)签字。经办人就是项目组的成员了,是参与这个项目的所有员工。

十、项目承揽是什么?

1、参与企业IPO项目、再融资、并购等项目的前期策划、尽职调查、方案设计论证、具体实施。2、负责项目的尽职调查、运作方案的制作、建议书的撰写。3、负责项目改制、申报文件的撰写和申报、项目现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4、负责项目后期的持续督导、与客户的长期关系维护等工作。5、积极对投行业务领域新问题、新产品、新趋势等进行研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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