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是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的。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马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