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是指门店还是门店的上家?
代理是指门店的上家,是直接给门店提供货源的
二、门店代理是什么意思?
门店代理是代企业打理门店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代理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三、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委托合同概念的规定。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称受托人。
委托合同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合同类型,早在古代巴比仑汉漠拉比法典中,就对委托合同作了专门的规定。以后法国、德国、日本民法典及我国台湾地区的 “民法”对委托合同也都作了规定。委托合同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它可产生于任何一种民事主体之间,它可以在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缔结; 可以为概括的委托,也可以为特别的委托。委托合同的目的是有利于生产经营,方便人们日常生活,加强国际经济贸易的联系。具有人身属性的法律行为或事实行为,一般不适用委托合同,如收养关系的建立或终止、婚姻关系的产生和消灭、立遗嘱、结婚、收养子女等。
四、代理商给门店带来哪些服务?
奶粉的销售活动,销售方案,退换货,厂家活动的申请与执行
五、江苏溧阳金徽酒代理门店地址?
金徽酒销售江苏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南京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宁东路368号1楼109室,于2021年10月21日在南京市溧水。
六、代理商给门店带来哪些支持?
代理商给门店带来市场推广,产品销售,增加消费者范围等支持。
七、大额合同纠纷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
1、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
风险代理从大类上分,有两种收费方式:
1)半风险代理模式
在代理合同中律师代理费分两部分,基本代理费+风险代理费。
基本代理费部分签约后支付,且不论办案结果如何,这部分不予退还。
而风险代理部分则是约定以一定比例或标准,结合案件处理结果,支付风险代理费。
2)全风险代理模式
合同中的全部代理费均与结果挂钩,全部是按一定比例或标准,结合案件处理结果确定应支付的代理费。
不管是半风险代理模式中的风险代理部分还是全风险代理模式,双方视案情需要也可以约定当事人先预付一部分或全部的风险代理费,最后根据案件结果多退少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风险代理中律师的风险指的是律师付出劳动有无法获得相应报酬的风险。
但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法院等第三方收取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或者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等办案支出,并不属于风险代理范围。
法院等第三方收取与诉讼相关的费用,不管是否聘请律师代理,都会发生。而律师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如果律师不代理,当事人自己处理同样也会发生。这些费用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的,不在律师风险代理费范围。
还有,与案件结果挂钩可能是指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可能是指案件判决后的执行结果。到底是与哪个结果挂钩,需要双方在代理合同中予以明确。
2、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
按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具体的比例,则要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情况,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总的原则是风险和收益成正比:
案件难度大的比难度小的收费比例要高;
案件标的额小的比标的额大的收费比例要高;
外地的案件比本地的案件收费比例要高;
全风险模式比半风险模式收费比例要高;
半风险模式中,基本代理费低的比高的收费比例要高;
八、期货交易代理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具体发生了什么样就纠纷?一般的情况,提供合同、交易流水(含汇款凭证)、平台信息等。
九、产品代理合同纠纷案由怎么写?
产品代理合同纠纷的案由一般应归入服务合同纠纷
十、代理商给门店做门头的条件?
就是展示代理商的产品或者免费打广告。
因为这种门头广告持续时间长,成本低,给人的印象深,实际带动销量效果也好。
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产品知名度,人们会下意识的进行购买,只要保证产品质量,大家第一个会想起的就是,对比产品时,只分你这一类和其他类,算是一种比较费时间的宣传方式,但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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