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锦绣香江属于哪个物业
锦绣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是由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2013年6月获一级物业管理资质,公司下设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保安部、工程维修部、管家部、客户服务部、商业管理部七个职能部门。在管项目广州锦绣香江花园先后荣获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广州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公司始终强调企业的质量管理,推行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业主提供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人性化的物业管理优质服务。
二、物业合同纠纷物业撤诉还能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再诉讼吗?
你好,物业合同纠纷物业撤诉后,一般来说是不能再以同一事项为基础再次起诉的。因为同一法律关系如果被判决或撤销,不能再次起诉。但如果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不同,比如涉及到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那么可以再次启动诉讼程序,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形式再次进行申诉。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风险也存在。建议事先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判例,以决定是否再次发起法律诉讼。
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质问物业?
物业合同纠纷可以找房地办,居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四、物业合同纠纷开庭流程?
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二、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五、赣州香江半岛的物业费?
别墅2.5元一平方,高层两元一平方
六、上海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0年9月成立。公司成立后,聘请新加坡怡安(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物业管理顾问,借鉴其优秀的物业管理理念和丰富的操作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品质服务。
2001年11月通过ISO9001(2000版)国际质量认证,2011年通过ISO9001(2008版)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公司组织机构齐全,设有董事会、总经理室、党支部、职代会、工会等组织机构,公司管理部门有综合管理部、运作部、品质管理部、财务部。
公司在立足泰州稳步发展的同时跨地区发展先后成立了高港、姜堰、兴化分公司。为了满足业主的需求,保证物业管理服务的一条龙服务,公司有配套服务的绿化养护工程队、家政服务中心并投资成立了香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什么意思?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指物业服务人和业主之间因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解释、履行中的违约责任等问题而引起的争议。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给业主,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服务质量、费用支付、物业维修等问题产生纠纷。
八、工程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吗?
结论:起诉支付建设工程价款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4号)。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4.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5.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6.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7.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8.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综合上述所列举的各条文叙述即可得出上述结论。
九、应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准备什么?
1、委托授权书
受托人一般选择清欠小组负责人和小区管理处主任,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可以选择企业经理和小区管理处主任。受委托人应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和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比较熟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还掌握了对业主欠费理由的答辩对策。
2、起草起诉状
根据公司在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起草诉讼状。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以合同条款为基础起草起诉状;没有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寻求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再加上物价局颁发的该小区收费许可证,就可证明事实合同关系。
3、证据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证明公司有合法的经营权。
(2)物业服务合同、收费许可证、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据的证明,证明公司在该小区有合法的物业服务权利和收费标准。
(3)相关的文件,如政府28号令、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关于收缴垃圾处理费的通知,证明物业服务各项收费的合法性,包括滞纳金。
(4)房地产权登记表、企业登记信息表(商铺),证明被告的业主身份或物业使用人。
(5)其它有证明作用的文件。
4、制作欠费数据
(1)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滞纳金明细表
(2)水费、污水处理费、加压电费明细表
(3)防盗门及梯灯维修、路灯电费及垃圾处理费明细表
(4)电梯电费及梯灯电费分摊明细表
(5)电梯维修零件费分摊明细表
(6)每吨供水加压电费计算表
(7)电梯电费及梯灯电费分摊计算表
(8)电梯维修零件费分摊计算表
注:以上各类表各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作。
5、其它资料
(1)律师函复印件;
(2)缴费通知;
(3)催费通知。
有些业主买房后一直闲置不住,觉得不住缴纳物业费是不合理的,就一直拖欠的不交,导致物业公司在催款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被起诉的业主要积极的应诉,并把欠下的物业费及时的补交。
十、泉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介绍?
简介:泉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0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卞家康成立时间:2014-10-08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35050310016012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远太大厦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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