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授权扣款协议书?
答:新办理缴费登记的缴费人(已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税帐号的除外),都须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税(费)协议书》,要求开户人名称与缴费人名称一致,具体流程如下:缴费人先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税务登记和缴费登记,凭纳税编码到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税(费)协议书》,把一份协议书送回地税办税服务厅前台录入扣费帐号。(广东地税)
二、签订授权协议书有什么好处?
协议书是法律的保证,如果将来产生纠纷,法院受理将会根据你们签订的协议中的规定来判决,总的来说协议就是为你们之后的生意预先设定一个游戏规则,你需要根据这个规则来玩,所以签订协议之前要务必明细协议中约定你的权利义务,你一旦签名即表示你接受协议中约定你需要履行的义务。
三、产品代理协议书和代理授权书区别?
产品代理协议书和代理授权书都是用于授权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进行某项业务或销售某产品的文件。但它们的区别在于使用场合、授权范围和内容上的差异。
1. 使用场合:产品代理协议书通常用于代理商和生产商之间的合作关系,主要规定代理商在指定地区销售某产品的权利和义务。而代理授权书则通常用于授权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进行某项特定的业务或行动,例如代表委托人进行诉讼、签署合同等。
2. 授权范围:产品代理协议书主要授权代理商在指定地区销售指定产品,代理商可以根据协议书的规定开展销售活动。而代理授权书则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授权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进行某项特定的业务,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3. 内容差异:产品代理协议书通常包括代理商的名称、代理区域、代理产品、代理期限、销售指标、佣金支付等内容。而代理授权书则主要包括授权人、代理人、授权事项、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总之,产品代理协议书和代理授权书在使用场合、授权范围和内容上有所区别,但它们都是为了确保代理人能够合法地代表委托人进行某项业务或销售某产品。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文件。
四、纳税人如何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
(一)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开户银行领取《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开户银行指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协议中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应与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相关内容一致。
(三)纳税人填写完毕并核对准确后,加盖公章提交开户银行。
(四)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在三份《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上分别签章。开户银行留存一份,将另外两份退纳税人。
(五)纳税人将其中一份《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送税务机关校验,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完成协议签订流程。税务机关将一份《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留存备案。
五、中介合同纠纷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中介合同纠纷是第三者,而合同纠纷的话,就没有指定
六、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吗?
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中介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七、授权划款缴税款协议书是什么意思,可以不签吗?
如果《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税法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不签,有规定的必须签,如银行代扣利息税、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等必须签,否则税务有权处罚。
八、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后选择到哪里起诉,可以分成两大类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保险合同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再以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大小、影响大小、是否涉外选择法院的层级进行管辖。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条款,有可能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这个时候要特别注意,在争议解决的条款中只能选择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和唯一的争议解决机构,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选择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
九、车辆挂靠合同纠纷?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赔偿,若所有人被挂靠方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原告无法判断,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使用人和被挂靠方一同列为被告。
十、租赁合同纠纷要素?
一、租赁合同基本要素包括哪些
1、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用途。
2、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3、租赁期限。
4、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责任。
5、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的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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