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服务包含哪些?医疗服务包含哪些?
医疗服务是指卫生技术人员遵照执业技术规范提供的照护生命、诊治疾病的健康促进服务,以及为实现这些服务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救助运输、病房住宿等服务。
照护生命主要是指对生命由孕育到衰亡的自然进程的关照、护卫,如孕期保健、分娩支持、临终关怀、预防保健等;
诊治疾病主要是指对人体在受到病因损害后,进行识别,并对出现的功能紊乱或损伤进行调整,以求改善机能、恢复健康的过程。
二、协助医疗服务是指什么?
1、概念:协助医师、护士完成简单的医疗护理照料服务。
2、服务范围
(1)观察老人日常生活情况变化
1)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常见老年病症状变化
3)一般心理反应
4)社会家庭变化情况
(2)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服药
(3)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进行肢体活动
1)协助老人采取适当舒适的体位
2)协助进行肢体被动活动
(4)搬运
1)协助老人转移至床头、床边
2)协助老人下床
3)协助坐轮椅
4)利用移位板
5)徒手搬运
6)器具搬运
三、乡医医疗服务指什么?
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以前叫一般医疗,现在叫基础医疗。
四、医疗服务包括哪些?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特需医疗服务费。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斜视矫正术、矫正口吃、兔唇、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积、腋臭、脱发、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婚前检查、游泳体检、出境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跟踪随访等)。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疾病预测等)。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发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轮椅、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等)。
4.心脏起搏器超过2万元以上的费用。
5.价格权限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性病检查治疗)。
2.工伤、生育医疗费。
3.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4.出国出境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
5.因违法、犯罪、故意自伤、自残、自杀、打架斗殴、酗酒、吸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
6.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
7.住院期间加收的其它各类商业保险费。
五、医疗服务性收入是指?
医疗服务性收入是医疗收入。
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六、耐用医疗设备指哪些?
耐用医疗设备是指在家庭中使用的任何医疗设备,以帮助提高生活质量。这是大多数保险中包含的一项福利。“耐用医疗设备”包括铁肺、氧气帐、雾化器、CPAP、导管、病床和轮椅(可能包括可以适当用作轮椅的电动车辆,但仅限于根据个人的医疗和身体状况确定需要使用此类车辆,并且车辆满足以下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在患者家中使用(包括用作他家的机构,但符合要求的机构除外)。
七、服务贸易指哪些?
服务贸易是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向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
其内容主要包括:
1、国际运输。
2、国际旅游。
3、跨国银行、国际融资公司及其它金融服务。
4、国际保险和再保险。
5、国际信息处理和传递、电脑及资料服务。
6、国际咨询服务。
7、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
8、国际电讯服务。
9、广告、设计、会计管理等项目服务。
10、国际租赁。
11、维修与保养、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
12、国际视听服务。
13、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服务。
14、商业批发与零售服务。
15、其他官方国际服务等。
八、广告服务是指哪些服务?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所以广告制作,设计是属于服务业中的广告业,这是毫无疑问的,应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九、孵化服务具体指哪些服务?
关于这个问题,孵化服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创业辅导与咨询:为创业者提供商业计划书撰写、市场调研、营销策划、财务预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创业者快速了解市场和行业情况,制定可行的商业计划。
2. 创业培训:为创业者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包括创业心理、商业模式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建设、融资策略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3. 资源对接:为创业者提供创投机构、投资人、行业专家等方面的资源对接服务,帮助创业者获取投资、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4. 办公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所,包括共享办公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提供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和社交活动,帮助创业者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5. 品牌推广:为创业者提供品牌推广服务,包括线上营销、线下活动、媒体宣传等,帮助企业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用户和投资人。
十、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吗?
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中介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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