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案件拒绝赔偿是否拘留?

65 2025-05-26 20:37

一、民事侵权案件拒绝赔偿是否拘留?

是,民事侵权不赔偿有可能要坐牢,但坐牢的后果并不是因为不赔偿造成的,而是因为实施的侵权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犯罪,需要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此时不赔偿只能是会导致原来的处罚加重。

二、刑事案件是否应该附带民事赔偿,民事赔偿积极是不是可以减刑?

只有被害人提起的前提下,法院在审理刑事部分的过程中审理附带审理民事部分。

也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部分积极赔偿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在量刑规范化实施意见也明确规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减少基准性30%以下。

三、民事诉讼赔偿规定里是否有利息?

您好!民事诉讼赔偿规定里允许当事人主张按照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测算出来的利息。

谢谢阅读!

四、起诉讨薪是否能附带民事赔偿?

个人如果没有经过工商注册成立公司或者成立个体经营户的,是不具有用人单位资格的,向人民法院追讨欠薪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债务民事诉讼。

1、依据《劳动法》的完全,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2、依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纠纷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五、民事赔偿有追诉期吗?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 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六、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属于民事部分,说的是正常的合同纠份,因履行合同,对合同的标的,履行的时间产生纠纷,要进行民事诉讼,有的利用合同诈骗不属于民事部分,属于刑事案件,不要把刑事当民事来处理,放过犯罪分子真正的合同纠纷,按合同纠纷处理,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有什么区别?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1.主体不同。  行政赔偿是国家向公民个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形成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民事赔偿责任是公民个人向公民个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形成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  

2.原因不同。  行政赔偿的原因所行政侵权行为,而民事赔偿的原因是民事侵权行为。行政侵权行为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国家权力的作用;而民事侵权行为既没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一主体方面的限制,也没有 “行使职权过程中”这一限制。  

3.范围不同。  民事赔偿的范围大于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的原因行为、损害的范围由国家赔偿法作了限制,国家并不对所有的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也不对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所有损害都要赔偿,而只赔偿行政侵权行为对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的最低限度的直接损害。  

4.归责原则不同。  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危险责任原则为辅,而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多种多样,有的国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公务过错责任原则,有的国家实行违法原则。  

5.程序不同。  解决民事赔偿纠纷的程序是仲裁、民事诉讼,而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程序是行政处理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  

6.依据不同。  行政赔偿是公法上的法律责任,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公法法律规范;而民事赔偿是私法上的法律责任,其依据是民法通则等私法规范。

八、劳动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民事诉讼法?

  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前置,应先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才可诉诸法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下达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才可起诉。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后归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因此,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范,但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较,稍有不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查的对象不是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裁决的对错,不对仲裁裁决正确与否置评,不像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有权依据自己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采纳与否的表决。

九、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是否要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六条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百零七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十、获得工伤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要求民事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负责起草《工伤保险条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王丽处长解答指出,《工伤保险条例》确实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是工伤,劳动者当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又构成民事侵权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即条例认可双重赔偿。  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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