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账目结清与借款结清有何区别?
借贷账目结清是账务结清款项不一定结清,借款结清是款项已全部结清
二、账已结清、等同于款已结清吗?
账清了,一般情况下是和款结清是一样的。账结清是指此次往来的账是结清了,但款还没付完,或者可能答应用什么东西抵的还未到等等。
如果是已经收款,则要查找款项在哪,是账务出错,找出当初凭证分录予以冲回按正确的入账,如果是某经手人未将款项交回,则责成交回。
如果是销售折扣等原因不需要再结清,则予以确认销售费用入账.
如果没有任何人处理(包括审批手续、追责手续),则接手的会计不应该处理该账,让其继续挂账,直到需要处理时再处理,否则随便调整的话,掩盖了其中有可能的贪污行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设为1122 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金融)应收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1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因提取公积金要用到借款合同,银行已放款,我什么时间能拿到借款合同?
一般贷款人提取公积金时,就已经有一份贷款合同,如果没有贷款人可以到办理相关贷款的银行信贷部门去索取。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四、民生易贷怎么提前结清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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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的理解?
借款用途目前是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这主要是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借款还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的,其借款用途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还会造成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
这在《合同法》中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另外,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因改变借款用途对贷款人造成损害的,贷款人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六、借款合同由谁填写?
除了个人信息和需要你签字确认的地方,其他都是银行确定。
七、付清和结清合同上写的结清货款金额?
这是实际上是一种赊销的做法,协议上如何约定,关键就看你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何。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
1、某个合同期间的大约合同总标的(如一年内达到100万元);
2、赊销金额为20万,超过20万元的,卖方有权拒绝继续赊销;
3、对于相关货款,超过20万元的部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多少天内及时支付;
4、对于未能及时支付的,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赊销通常涉及到对方的信用问题,而且由于赊销在实践中很难把握和控制赊销金额超过约定数量,因此自身的风险控制是非常关键的。建议你还是到当地找个律师好好咨询一下并代为草拟一份合同为妥。
八、借款合同只有借款人的签名,合同有效吗?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要阐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及利息。
还要借款人在最后落款上的签名或指印,既然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名了,就表示认可,该合同就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凭借条(借款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九、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结案是什么意思?
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结案,意味着该案件经过法院审理,作出了判决或者调解,并且双方当事人或者判决确定的权利人已经履行了判决或调解的内容,案件已经完成了法律程序,达到了法律上的终结。
简单来说,就是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经经过了法院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案件已经结束。
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号是啥?
购房合同是购买人买房产的凭证,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出卖人向卖受人交付房屋,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借款的凭证,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按照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借款人按照规定向出借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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