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企业之间发生的借款利息要交税吗?
要交税的,要缴纳营业税,因为这相当于是一种贷款服务。营业税税目注释中关于贷款的解释是: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自有资金贷款,是指将自有资本金或吸收的单位、个人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法人企业(任何单位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
二、法人企业之间可以借款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向自己公司借款吗?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可以向公司借款;其次,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则需要判断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如法定代表人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如期偿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法定代表人拒不偿还,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定代表人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最后,本律师提醒大家,在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时,应当履行相关程序,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约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不宜超过一年,以免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的行为。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违约责任】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三、公司向法人借款要付利息吗?
可以付也可以不付,从税务的角度来看,建议支付适当利息,并让法人开票。
四、国企之间借款需要利息吗?
答:国企之间借款是需要利息的。因为每个企业都是需要利润核算的。然后才知道该企业的管理经营如何?有没有必要人事管理,企业经营的方向等是否调整必要。总之有成本核算的问题。所以要利息的。
五、个人之间借款利息交税吗?
目前个人之间借款利息是不用交税的
六、企业之间借款利息如何开票?
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因此,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企业间借款支付利息,可以要求对方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七、公司向法人借款没有借款合同可以吗?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行为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向法人借款没有借款合同,将无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容易引发纠纷和法律风险。因此,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在借款前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
八、企业之间借款利息交什么税?
需要申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同时需要申报并缴纳实际缴纳营业税计算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5%。
1、出借方如果是通过银行放贷,由银行代扣代缴;
2、出借方如果是自己借款出去,需要自己申报;
3、借款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如果出借方是企业,作为当期所得计算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单位之间借款还本付利息怎么记账?
1、短期借款按月计提账务处理: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预提费用2、支付利息时:
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3、一次性还本付息:
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现金4、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冲减借方。
5、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
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对于收取贷款利息而言,银行可以开具发票,企业也能够从银行取得发票,那么"发票应该是此项业务唯一的税前扣除凭证".用银行自制的利息结算单据入账,必有所得税涉税风险.
十、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采购合同三者之间的关系?
1: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是三个不同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各自独立的法律效力和责任。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借款机构借款并约定偿还方式的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借款人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采购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
当借款人与借款机构达成借款合同时,担保合同可以用于增加借款机构对借款人的信任,降低借款风险。
而采购合同是指借款人与供应商达成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没有直接的法律关联,其目的是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
因此,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在性质、目的和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彼此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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