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技术合同备案登记流程?

63 2025-02-05 01:51

一、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

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

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不动产做抵押借款,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可与乙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动产做质押借款,乙方需将做质押的动产交甲方占有,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受偿。

六、违约责任条款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技术合同备案登记流程?

1、申请。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后,由合同卖方当事人(技术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对合同形式、签章手续及有关附件、证照进行初步查验,确认符合《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予以受理。

3、审查认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属于何种技术合同。

4、办理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对于非技术合同或不予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的字样。

5、核定技术性收入。核定的技术交易额要在技术合同中单独载明。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内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报酬,可以计入技术交易额。

三、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什么意思?

若是你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则是你已为别人购房贷款作为连带责任担保,因为购房贷款申请人有某些条件不符合贷款要求,所以银行追加你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出现购房贷款不能正常归还本金或利息情况时,银行可以要求你这个担保人代贷款人还本付息。

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采购合同三者之间的关系?

1: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是三个不同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各自独立的法律效力和责任。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借款机构借款并约定偿还方式的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借款人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采购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

当借款人与借款机构达成借款合同时,担保合同可以用于增加借款机构对借款人的信任,降低借款风险。

而采购合同是指借款人与供应商达成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没有直接的法律关联,其目的是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

因此,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在性质、目的和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彼此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六、借款合同担保人可以是本人吗?

借款合同中担保人不可以是借款人本人,只能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

我国法律在借贷法律关系中设置担保人的作用,一是为了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当发生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二是为了给借款人增信,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如果担保人可以为借款人本人,那么就失去了担保人应该承担的角色和作用。

七、合同登记备案号如何查询?

回答:合同备案号的查询可登陆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合同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到房产局了解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登记备案章,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

八、担保人有权向银行索要借款合同吗?

担保人有权向银行索要借款合同的啊!你上面签字肯定会收到一份借款合同。

九、虚假购房合同是否导致借款抵押担保无效?

1.双方当事人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以套取银行贷款的,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案例要旨: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售方一直持有、保管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过户发票、收据等原件,且一直占有使用出售房屋,其主张双方为虚假购房合同套取银行贷款;而买受人不能合理解释并举证证明上述情况且未证明除银行贷款外房款的支付情况,应认定双方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合同。

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收费?

登记备案要用标准合同每份五元共三份;登记费五十元租住房应缴纳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1、房产税: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2、营业税:3%税率基础减半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10%计算缴纳4、所税:租住房取所暂减按10%税率征收所税财产租赁所每收入超四千元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减除百二十费用其余额应纳税所额5、免征城镇土使用税6、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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