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借款的构成?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项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发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发生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
二、卖假货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卖假货不属于诈骗罪,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伪造房屋转让协议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房屋转让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伪造协议肯定是属于合同诈骗行为,要付法律责任的
四、虚构借款用途构成诈骗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您虚构借款用途,但是最后把钱还上了,没有非法占有,应该不构成诈骗罪。
五、房屋租赁合同诈骗,金额达到多少构成诈骗罪?
2000元以上可以立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的起刑点是两千元。
六、商业银行借款的种类及基本构成?
简单叙述一下:商业银行的借款也称非存款资金来源,是银行为调整流动性需求而筹措的债务性资金,主要由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组成。
1、银行的短期借款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拆借、回购协议、欧洲货币市场借款和其他外国货币借款、商业票据市场等。
2、银行的长期借款。除通过上述渠道筹集短期资金外,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已成为较流行的做法。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种类较多,主要有资本性金融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和国际金融债券。
七、有合同诈骗行为、在案发前已归还款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你好,如果存在合同诈骗,构成犯罪,即使案发前已归还款项,公安机关立案后不影响定性,只会对量刑有影响。
八、短期借款可以构成所有者权益来源吗?
短期借款是属于负债类。会计等式:资产=权益,也可以写成:资产=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 。而债权人权益就等于负债,所以这个公式又演变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短期借款的债权人为银行,负债人是会计主体即借款人,所以短期借款包括债权益类里,是表示债权人权益,对会计主体来说是负债。资产的增加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属于借方 。资产的减少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属于贷方。会计账户表中借贷只是一种符号标记,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增减。
所有会计科目发生交易时,是应借应贷,看它属于哪类会计要素,再看它是发生了增加还是减少,最后才能判断是记贷方还是记借方。
九、购买汽车签了融资租赁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这种情况不构成合同诈骗。融资租赁是公司按照你的要求买车再租给你,车的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公司,而贷款买车,车是需要抵押给银行,这期间是不能过户的,等你还完贷款才可以解押过户到自己名下。
十、用假房产证作抵押与他人签定借款合同是合同诈骗吗?
是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诈骗的常见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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