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公积金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181 2025-05-05 02:29

一、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

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

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不动产做抵押借款,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可与乙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动产做质押借款,乙方需将做质押的动产交甲方占有,若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受偿。

六、违约责任条款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公积金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可以。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三、借款合同担保人可以是本人吗?

借款合同中担保人不可以是借款人本人,只能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

我国法律在借贷法律关系中设置担保人的作用,一是为了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当发生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二是为了给借款人增信,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如果担保人可以为借款人本人,那么就失去了担保人应该承担的角色和作用。

四、担保人怎样起诉借款人?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五、在民间借款中,担保人已死了,是否可以起诉借款人?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中,担保人已死的,债权人有权将借款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借款合同没有纠纷能起诉吗?

没有纠纷,应该理解为借款合同有效,还在正常履行,出借人已出借款项给借款人,借款人也正常按期还款,合同双方没有发生矛盾。

如果是给付的诉讼,那没法起诉,因为本来就正常给付,没有违约,但是如果是确权诉讼,是可以起诉的,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可以起诉对方,确认出借款项数额,即债权债务确认诉讼。

七、本人现想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怎么起诉?

1、借款合同期满,你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

2、,无法要求担保人担责了。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八、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什么意思?

若是你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则是你已为别人购房贷款作为连带责任担保,因为购房贷款申请人有某些条件不符合贷款要求,所以银行追加你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出现购房贷款不能正常归还本金或利息情况时,银行可以要求你这个担保人代贷款人还本付息。

九、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采购合同三者之间的关系?

1: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是三个不同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各自独立的法律效力和责任。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借款机构借款并约定偿还方式的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借款人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采购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

当借款人与借款机构达成借款合同时,担保合同可以用于增加借款机构对借款人的信任,降低借款风险。

而采购合同是指借款人与供应商达成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没有直接的法律关联,其目的是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

因此,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采购合同在性质、目的和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彼此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十、债权人不起诉借款人而单单起诉担保人,法院判决担保人还钱,执行期间担保人有权起诉借款人吗?

 根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  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只是不还钱而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是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是起诉,让法院裁定。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偿还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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