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违规放贷?
银行违规放贷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包括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比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不检查借款人的相关资料真实性,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
二、信贷员违规违规放贷问题?
信贷员是第一贷款发起人,按理说应该先处罚信贷员,因为贷前调查,和核实贷款条件的真实性是信贷员应尽的责任,他不可能不知道贷款内情,如果不知道他就不应该上报审批,没处罚应该是大幸了,如果追不回贷款就只能辞了,不然的话银行核销贷款时也会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信贷员的
三、什么是银行违规放贷?
银行违规放贷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包括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比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不检查借款人的相关资料真实性,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
四、违规放贷罪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
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人损失的,因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当然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五、银行违规放贷银监会怎么罚款?
答:银行违规放贷款银保监会会作出罚款处理,多达千万少则几十万,银保监会还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领导做出戒免谈话直至撤销领导职务,也会罚款几万至几十万,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几万至几十万,直至终止几年从事相关工作,甚至是开除公职,
六、起诉银行违规放贷要哪些证据?
1、证明借款人与银行(信贷员)恶意串通骗取你的保证,
2、银行(信贷员)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了保证,擅自变更贷款用途,恶意串通损害保证人利益,原告过错极其明显,担保责任难以免除。
如何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在行为人因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时,才能以犯罪论处。对行为人的贷款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造成损失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七、银行违规放贷可以退还利息吗?
银行他的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规犯法的。利息应该给大家补偿的。
八、银行职员违规放贷哪里投诉?
可以到人民银行投诉,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
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参考资料来源:
九、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银行违规放贷一般需要承担的责任为: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十、因违规放贷放贷人员代偿后可以追偿吗?
可以
1、违法发放贷款罪直接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借贷者赔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自然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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