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地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没有纠纷能起诉吗?

73 2025-05-21 23:27

一、起诉地如何确定?

起诉地又可称为管辖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管辖是这样规定的: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借款合同没有纠纷能起诉吗?

没有纠纷,应该理解为借款合同有效,还在正常履行,出借人已出借款项给借款人,借款人也正常按期还款,合同双方没有发生矛盾。

如果是给付的诉讼,那没法起诉,因为本来就正常给付,没有违约,但是如果是确权诉讼,是可以起诉的,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可以起诉对方,确认出借款项数额,即债权债务确认诉讼。

三、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四、50万的借款合同起诉费法院收多少?

8800元。见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五、那些假的借款合同到法院起诉会怎么样?

法官可不是吃素的,不光对法条研究的透彻,社会阅历也深厚。

伪造的,虚构的借款合同是很难蒙混过关的,并且虚构借款的债务人也不傻,人家会反驳的。伪造借款本身涉嫌诈骗,如果伪造了印章可能还涉嫌伪造印章罪,弄不好吃不了兜着走。

六、没有合同可以起诉吗没有合同怎么起诉?

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就可以起诉,书面合同只是证据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七、两个借款合同可以一起起诉吗?

两个借款合同可以一起起诉。在民事借贷纠纷中,如果两份借款合同的当事人相同,即在两份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出借人完全一致,债权人可以对两份借款合同一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虽然两份借款合同可能产生两个案号,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并案一起审理。

八、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案由?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0月30日以法发[2000]26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印发试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可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案由。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符时,结案时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案由的依据,例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定为借款纠纷。当事人在同一起诉中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如某一案件涉及主从合同关系的,根据主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当事人仅因为从合同发生争议,按照从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当事人的争议确定案由,如担保合同效力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由包括以下两种,即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又包括:(1)(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纠纷(2)企业之间借款纠纷

九、个人向单位借款怎么处理,借款有借条怎么起诉?

  个人借款时,只需要取得个人的借条即可;公司收到还款时,应开据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收据给对方,摘要写清款项为归还某月某日借款即可; 现金和银行存款,都应按取得上述借条和开据收条;  借条可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更保险一些,庭审当中法官也会询问是否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其次借条上是否写了归还的日起,如果写了就从该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那么你可以要求其随时还款,从你要求其还款之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可因你向对方主张权利而中断重新计算,起诉也可以起到中断的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十、借款合同编号怎么查询?

借款人要查询借款合同编号的,应该凭身份证向贷款银行经办营业机构网点办理查询,贷款银行经办机构在贷款系统中可以根据借款人身份证号查到名下的借款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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