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补偿金怎么来计算?

99 2023-11-29 10:57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补偿金怎么来计算?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情形,包括:

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41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1,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即代通知金)。

一、经济补偿金=0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6条)

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5.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6.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7.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8.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9.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6条)

10.劳动者以胁迫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6条)

11.劳动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6条)

12.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13.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

1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

15.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

16.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

17.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

二、经济补偿金=N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41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6)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第26条)

(7)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第26条)

(8)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第26条)

(9)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第26条)

(10)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第26条)

(11)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12)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13)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14)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15)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15种情形: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6条)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0条)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0条)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0条)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1条)(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1条)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1条)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1条)

(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4条)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4条)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4条)

(12)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4条)

(13)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4条)

(14)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4条)

(1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

三)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

被派遣劳动者因以下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12种情形:

(1)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无法履行,用工单位提出退回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第17条,《劳动合同法第40条》)

(2)用工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第17条,《劳动合同法第41条》)

(3)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第17条,《劳动合同法第41条》)

(4)用工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第17条,《劳动合同法第41条》)

(5)其他因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继续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需退回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第17条,《劳动合同法第41条》)

(6)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6条、第17条)

(7)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6条、第17条)

(8)用工单位被责令关闭,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6条、第17条)

(9)用工单位被撤销,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6条、第17条)

(10)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需退回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6条、第17条)

(11)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需退回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6条、第17条)

(12)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需退回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7条)

三、经济补偿金=N+1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及法律依据

(一)计算年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计算基数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五、个人离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公司怎么申请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为:

1、公司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劳动者。

2、事先将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对公司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具有知情权与共决权。

3、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4、公司在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时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是用于证明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的一种文件。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因、时间和方式等都会在证明文件中详细说明,以便雇员和雇主双方有个明确的记录。

为什么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是雇主对员工解雇的一种合法性证明,它为双方提供了一种权益保障。当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员工可能会面临无法证明自己失去工作的情况。而对于雇主来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也是对雇员行为的一种合规性记录。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的内容

1. 雇主和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等个人信息。 2.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简明扼要地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如员工辞职、雇主解雇等。 3.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准确地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和具体时间。 4.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详细描述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如是否经过协商、是否支付赔偿等。 5. 工资和福利结算情况:说明员工在离职前是否结清工资及待遇。 6. 其他相关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保密协议、离职感言等。

如何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时,应该严谨认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以下是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的一般步骤:

1. 抬头:在证明文件的顶部,写清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字样,并标注日期。 2. 填写雇主和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等个人信息。 3. 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简洁明了地描述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 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准确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和具体时间。 5. 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清楚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如经过协商、解雇等。 6. 填写工资和福利结算情况:备注员工离职前的工资及待遇。 7. 其他相关事项:根据需要,添加保密协议等其他事项。 8. 签字和盖章:雇主签字盖章,并在证明文件上方注明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的注意事项

1. 信息准确性: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时,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包括员工个人信息、解除合同的时间等。 2. 签字盖章:雇主在和员工双方都需要签字盖章确认,确保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功能明确:证明文件中的内容应该明确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时间、方式等,避免造成歧义。 4. 保密性:根据具体要求,可在证明文件中注明保密协议,确保双方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不会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的重要性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对于雇主和员工双方都十分重要。对于员工而言,持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可以证明自己的离职时间和原因,更便于自己的就业和工作记录。对于雇主来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是对员工行为的一种合规性记录,确保雇主的权益受到保护。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可以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无论是雇主还是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都应该及时准备和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并保存好相关文件。只有通过合法、规范的办理程序,才能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每个雇主和员工在职场中都需要面对的问题。无论是因为经济原因、业务调整还是个人发展需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一种常见但并不容易实施的步骤。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般程序和注意事项。

1. 合同解除的合理性

在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前,雇主必须确保解除的合理性。合理的解除可以基于多种原因,例如:

  • 经济困难:企业由于资金问题导致不得不进行裁员。
  • 业务调整:企业需要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从而减少员工数量。
  • 个人发展:员工有更好的职业机会或希望改变工作环境。

无论是哪种原因,雇主都应该仔细评估解除合同的必要性,并确保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定。

2. 解除合同程序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一般的解除合同程序:

  1. 通知期: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和员工都需要提前给对方一个合理的通知期,通常为30天。
  2. 书面通知:双方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有关解除合同的意图,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
  3. 协商:雇主和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解除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或问题。
  4. 解除合同:在通知期届满后,双方可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进行后续的手续办理。

3. 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雇主和员工都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法律合规:解除合同的方式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 员工权益:解除合同时应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例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办理相关手续等。
  • 协商沟通:双方应积极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对双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案。
  • 解除合同原因:解除合同时应提供明确的合理原因,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 记录保存:解除合同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应保存备查,以备日后需要。

4. 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一旦劳动合同关系解除,雇主和员工需要分别处理一些后续事项:

对于雇主:

  • 取消员工的劳动合同登记,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 支付员工应得的赔偿金和离职补偿金。
  • 关停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
  • 及时清算员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

对于员工:

  • 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签署离职证明和离职申请等。
  • 妥善处理个人劳动合同解除后的权益。
  • 申请失业保险和相关福利。
  • 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或职业发展方向。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一项需要慎重对待的决策。合理性、合规性以及对员工权益的保障都是解除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因素。雇主和员工都应该遵守劳动法规定,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五、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公司逼迫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同意,公司当日又以违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咋办?

凭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中写着于1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的解除是从1月1日起生效,还是次日生效?

次日生效!一般解除合同日期为当日下班起计算!你可以写成1月1日起解除,那就不一样了

七、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证明?

如果是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可以向法院提供包括用人单位给你的解除通知、签订的解除协议、社保解除手续等。

八、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劳动关系没解除的情况下,劳动双方还存在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劳动关系的概念

1、劳动关系(Labor Ralations)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所建立的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九、终止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区别如下: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有一方丧失主体资格的情况发生。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而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

  通常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十、解除劳动合同后多久内办理社保转移关系?

1、用人单位应该在15天内未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2、如果该用人单位不及时为你办理,你可以劳动监察投诉。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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