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s常见下划线问题?

277 2023-12-05 12:42

一、wps常见下划线问题?

1.出现的原因可能是刚更新的WPS。

2.文档是用office创建的Word文档有兼容问题,没有设置好下划线显示。

3.解决办法:打开文档点击左上角“WPS文字”,点击“选项”。

4.选择“常规与保存”,勾选“为尾部空格添加下划线”即可。

二、求问劳动合同的问题!?

一、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具有过错的。

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关于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约定要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来说,首先对竞业限制的主体有要求,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次对竞业限制的时间也要符合规定,不得超过两年。再次,约定竞业限制要在劳动关系解除出之后要按月支付劳动者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转正签劳动合同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完全合法,如果是由劳务外派转成公司正式员工就必须签劳动合同,否则就不是公司员工,如果员工一开始就是公司直接员工,但是公司规定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通过公司审核才能转正,那么这种情况转正不需要在签劳动合同,入职的时候已经签过了。

四、12333会处理劳动合同问题吗?

12333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热线电话,主要功能是接受劳动者,关于社保缴纳,劳动关系,劳动纠纷,报酬及法律法规咨询,查询,接受投诉,举报等等。

所以当事人关于劳动合同纠纷问题,热线电话可以接受咨询,但不会直接处理 电话会指导当事人按如何程序进行处理,申诉。

五、有关WORD的下划线无法显示的问题?

1、双击打开未显示在下划线下的word文档。

2、当您打开它时,您可以看到带下划线的文本不显示下划线。

3、接下来我们选择这一段。

4、然后单击“开始”菜单,在下面的命令中选择带下划线符号右侧的黑色三角形符号,然后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下划线颜色。

5、下划线的颜色在这里可以看作是白色,这就是它不显示的原因。我们选择自动或黑色。

6、选择后,可见文本下面的下划线可以显示了。

六、怎样解决Word封面下划线的对齐问题?

材料/工具:

word2016

1、如图所示这是直接输入文字后的效果。

2、选择菜单栏——插入——表格,依照本例选择3行2列的表格。

3、将内容分别输入表格中。

4、调整表格的列宽等格式设置,以达到自己的要求为准。

5、先选择左侧第一列的表格,右键选择“边框和底纹”。

6、在弹出的“边框和底纹”窗口,选择“边框”栏,选择设置中的“无”边框,然后确定。

7、完成后,我们即可发现左侧已实现对齐,接着处理右侧要求带下划线的内容对齐。

8、同理选择右侧列的表格,右键选择“边框和底纹”。

9、在弹出的“边框和底纹”窗口,选择“边框”栏,在右侧预览处操作只保留底部边框和中间横线边框。

10、确定后我们即可看到完全对齐的下划线了。

七、关于劳动合同薪资避税的问题?

你只是员工,涉及工资个税的问题跟你无关,也不需要担责。现金发工资的隐患就是薪资标准没法证明,涉及补偿赔偿容易吃亏,所以签收现金时记的留证。

八、劳动合同法面试常见问题?

1、订立劳动合同应该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面试交流、员工入职声明及规章制度里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与此相应,劳动者也负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保证简历的真实性等。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财物担保,或者以培训费等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设专条对这些行为进行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遵循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原则

《劳动合同法》改变了《劳动法》以劳动合同为劳动关系建立标志的做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书面劳动合同是一份有力的合同证据,它能在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提供原初的事实材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直接依据。法律强制订立书面合同,对用人单位的违反行为设定了双倍支付工资的责任,使得订立书面合同具有了义务性质,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降低了援引法律介入劳动合同的诉讼成本。劳动者应该谨慎注意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以及合同到期后续订的时间,维护自己的权利。

3、试用期的期限及权利义务明确

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作为劳资双方相互间再次选择的考察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对用人单位解除权的限制,除劳动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处于医疗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违纪违法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以外,即使用人单位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时,只要在试用期内,也仍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约定不成立,约定的期限即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为防止用人单位借试用期之名侵害劳动者利益,法律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约定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有限制

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并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新增了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制度。如果有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及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此时整个合同或者该合同的违法部分无效。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尊重其付出的劳动,实现公平正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近似岗位的劳动报酬,当向劳动者支付薪金。

在企业招聘时,我们面试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先看该用人单位是否是合法合规的企业,而不是只注重该用人单位的薪资条件,现在社会上的工作良莠不齐,我们应该区分清楚。然后对于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损自己的利益,对于合同的条例双方都应该遵守。

九、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保险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用人单位就可以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需要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注意事项: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其他。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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