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吗?

224 2023-12-06 00:37

一、病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吗?

在实务中有以下两种理解:

一种理解认为,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后所得的对价,支付劳动报酬的前提是劳动者付出劳动。

而病假工资是劳动者在疾病或受伤期间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基于其劳动合同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向其支付的生活保障性待遇,不应属于劳动报酬。

另一种理解认为,医疗期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虽然不是基于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但是它属于法定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也应属于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法病假工资规定

尊敬的读者,今天我将为您带来关于劳动合同法中病假工资规定的详细解析。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石,其中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对于员工的福利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基本概述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它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病假工资,这是对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合法权益的保障。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具体的计算方式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和病假天数来确定。通常情况下,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 对于在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病假工资应当按照其工资的80%计发。
  • 对于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员工,病假工资应当按照其工资的90%计发。
  • 对于在单位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的员工,病假工资应当按照其工资的100%计发。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的特殊情况

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员工的病假工资。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 员工未按照规定程序请假或未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
  • 员工请假期间发生不当行为,如酗酒、滋扰他人等。
  • 员工请假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工作,导致无法提供劳动。
  • 员工患病与工作无关,已经超过病假期限。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扣发或停发员工的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支付的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病假工资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病假工资时应遵守以下事项:

  •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不得拖欠或延迟支付。
  • 员工在病假期间享有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尊重员工隐私,不得非法调取或泄露员工的病情信息。
  •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员工的病情和康复进度。

同时,员工在享受病假工资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员工请假时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病假证明,确保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 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请假,避免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总结

劳动合同法对于病假工资的规定为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用人单位在支付病假工资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计算,并及时支付。员工在享受病假工资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请假程序的合规性。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本文能够为您解决关于劳动合同法病假工资规定的疑问。

三、广东东莞,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原来的病假规定还是有效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苏州劳动法规定病假扣除多少工资?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五、新劳动法的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一、病假工资扣发的工资基数;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二、病假工资扣发计薪日;

(一)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据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70%÷20.92(天)”。

(二)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1、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的60%计发;

(2) 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扩展资料:

其他注意事项:

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除此之外,还应同时符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发(2000)14号文《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病假工资归劳动局什么部门管?

病假工资归劳动部门管辖,如果因病假工资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的,病假工资支付规定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病假工资怎么算,甘肃省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

1、病假工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八、合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病假工资怎么扣?

劳动者请事假,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劳动者事假期间是无工资的。

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劳动者请事假为由,再额外扣除劳动者工资。

九、几天病假才能领病假工资?

病假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

  根据情况,病假最多3个月,超出3个月的病假,用人单位可以在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十、拖欠病假工资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需要看劳动合同条款和单位相关制度的规定,如果上述文件没有约定,那么发放时间应当和正常工资相同。

如果没有按时发放病假工资,员工可以以未及时发放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给予赔偿。不过,单位在受到仲裁通知以前补发全部工资,则可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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