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的法律是没有规定的,按照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该法将于2008年1月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马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