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签订合同不交社保,补发1000元,并没有给我们这个1000元,解除劳动合同,能要回这份补助吗?

273 2024-01-01 04:51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未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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