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法人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106 2024-01-04 07:36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承机关时,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七条 【机关法人资格的取得】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终止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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