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如何维权?

253 2024-03-02 10:49

一、以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如何维权?

以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主要看公司给您调整工作岗位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合理,是否有必要性。比如说您是一名工程师,给您调岗调到会计岗,这明显就缺乏合理性,那公司这种调岗就是违法的。那么公司以此为由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您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如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是否给予经济补偿?

当然可以。你可以与公司商谈赔偿事宜,如果达不成赔偿事宜,你可以拒绝离职。 公司如果要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首先公司要有相关的考核,其次要对你进行专项培训或者进行调岗,如果还不行的话,才能辞退你。不满足前面两项,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那就是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金。 首先要有明确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标准,不能由管理人员根据个人喜欢随口而说。如果未经培训或者转岗在第一次遇到不能胜任工作时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三、患病职工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你上班就需要给工资,如果你一直不上班,那么可能会被开除。 如果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首先向公司主张,如果公司不支付,就申请劳动仲裁。  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能否以员工拒绝培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培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8条第1款,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培训应当有职业培训的计划,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培训。201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支持和鼓励本市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总体目标中强调,培训须按照“企业需求、职工愿望、政府导向”的原则进行。根据以上通知,企业安排培训应当尊重员工的意愿。二、用人单位能否以未参加培训为由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只有第40条第二款中有关于培训方面的规定,即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什么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第27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什么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哪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和哺乳期,不能以任何方式方法辞退员工,员工生病疗养在两年之内不能上班的,单位也无理由辞退员工。

员工在单位工作受过工伤,对工作有一定影响的,单位也不能辞退员工,所以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员工,用人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

八、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调岗怎么办?

 对于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调岗的情况,最好是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和公司就调岗有关事宜进行磋商,以保障自身权益。如果公司未能给予足够的协商让步,可以考虑向劳动部门或法院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找到不能胜任的原因,如果是自己能力不足的话,就应该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虚心请教同事,不能想着离职来解决问题,没有能力到哪里上班都会再次出现一样的问题,这样子自己的压力也会很大,自己的工作能力提升了,工作压力也会减轻很多的。利用时间给自身找找原因不足之处改进给自己充充电多学点技能技多不压身。

十、不能胜任工作应该怎么认定?

不能胜任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1. 工作质量:员工的工作成果是否符合预期标准,是否能够达到公司的质量要求。如果员工的工作成果经常不符合标准或者经常出现问题,那么就可以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2. 工作效率:员工是否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且达到公司的效率要求。如果员工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者完成的工作量达不到公司的要求,那么也可以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3. 工作态度:员工对待工作的态度是否积极,是否能够主动承担责任,是否能够与同事和上级有效沟通。如果员工的工作态度消极,不能主动承担责任,或者与同事和上级的沟通不畅,那么也可以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在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三个方面,不能仅仅以其中一个方面作为评判标准。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判断不能胜任工作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凭主观印象或者个人偏见进行评判。

2. 判断不能胜任工作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流程和标准,不能随意进行评判。

3. 判断不能胜任工作需要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和权利,不能进行不当的调查或者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

4. 判断不能胜任工作需要与员工进行沟通和解释,让员工了解自己的不足之处和改进方向。

总之,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需要严谨、公正、客观地进行评判,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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