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105 2024-03-03 11:24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政策,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两部分:

一是医疗费用,根据实际治疗费用进行报销;

二是工伤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工资水平确定,一般为工资的60%至100%。此外,还包括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会了解详细情况。

二、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如何赔偿?

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三、2021年农民工工伤谁来赔偿?

农民工受伤了,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或者雇主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四、65岁农民工工伤怎么赔偿?

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1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五、超龄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劳动法规定男六十周岁,女五十周岁是法定退休年龄,超过这个年龄在单位工作,和单位之间就不是劳动关系了,而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的农民工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只能是以民法中的人身伤害为由,要求赔偿,但这个赔偿要分责任,要分双方过错,而工伤是没有追究过错责任的说法。

但是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如果超龄农民工在同一单位工作,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还没有享受退休待遇的,在工作中发生了人身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所以超龄农民工一定要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认定工伤是挺麻烦的,社保部门基本上不予工伤的认定,那就只有到法院诉讼了。

六、农民工工伤骨折赔偿价格表?

一般工伤骨折享受以下赔偿:根据生活自理障碍赔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的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伤残等级赔付伤残津贴,比如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其他。

七、农民工摔伤骨折工伤赔偿案例?

是否算工伤是看是不是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上下班途中受伤!农民工如果是工作过程摔伤骨折,施工队买了工伤保险,可以直接去申请理赔!如果施工队没有买保险,也要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不行,最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怎么赔偿?

1、有证据证明你再用人单位工作,即你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

2、在工作期间,劳动者负伤。可以认定为工伤,除非劳动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则。

3、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伙食补助费根据江西省公务员差旅伙食标准;七到十级是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含伤残津贴)分别是: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七级为6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为4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2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为1一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七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钢筋工?

必须到医院作法医伤情鉴定,拿到鉴定书后和老板协议。不行走法律程序,找那种免费律师,咨询后就知道赔偿多少。

十、广西农民工伤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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