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丢失了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文件。该如何处理?

115 2024-03-04 04:20

一、公司丢失了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文件。该如何处理?

建议跟公司协商补一份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可以跟公司协商补一份即可,如公司不同意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二、公司不缴纳社保,个人如何写解除劳动合同书?

可以直接离职,而不用写辞职申请。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个人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向公司提交?

个人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向单位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单位如果不想和你解除合同,会在30天之内找你沟通,如果没找30天日期到了,你就可以办理交接手续离开公司。

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金的。

四、想跟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愿意,怎办处理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是拿不到任何补偿的。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申请医疗: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自离的怎么才能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怎样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指没有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鲁莽行为。

2、如果需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自离者可以到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就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能受到用人单位相应的责任追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其后果自负。

据此,一是劳动者没有任何工资;

二是根据劳动者原工作的性质,应承担保密责任的,要被追索其泄密的责任;

三是自动离职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是,劳动者曾经受过工作培训的,也要承担培训费等经济损失。

3,待追索自离劳动者的问题处理完毕后,用人单位才会给自离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六、公司提出降薪没同意,然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维护个人最大利益?

刚刚正好遇到了一个很类似的案例。遇到这种情况,先说应对办法:提起劳动仲裁。

情况是这样的,某通信公司营业厅招收营业员,但是又不直接聘用,请浙江某网络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让这些求职者与某网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最低工资1650,然后有奖金提成。2023年6月后,业务量剧减。通信公司在未做任何通知的前提下,7 月工资发了200元。职工去问,公司便各种理由,并且说如果继续干,需要调动到本市的另外的县城去。

基于以上,用人单位触犯的劳动合同法38条第二款之规定,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按时,是7月份发6月工资;未足额,是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职工可以直接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理由就是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46、47条规定,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前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数。我帮他们写了仲裁申请书,他们已经提交了劳动仲裁。

七、跟员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注销吗?

  

1、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合同,而且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注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协助员工办理失业证,享受失业金。

  

2、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是可以注销公司资质的,也符合工商局管理的规定。

八、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提出)和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的区别?

认真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4章规定你就明白了。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就是没有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劳动者可以按第46条规定得到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有三种情况,即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现在解除劳动合同、跳槽换单位是很正常的事,对自己今后的发展应该没有什么影响。

九、个人提出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你们老板赔定了,而且要赔的还很多。

首先,公司在一个月内没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是要赔双倍工资的。这个是《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其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从你上述的情况来看,该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违法的。即使公司说你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公司需有利的证据来说明你违反规章制度,例如员工的检讨书、录音资料、视频资料等。所以该公司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没有提前告知的,还需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也就是总共需要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再则,我猜这个公司不是很正规的,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交医社保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这四个月的医社保。

建议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公司拒绝赔偿的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记住一定要保留证据,如录音、个人入职通知、在职证明、公司工资转账记录等等。最后祝维权顺利!

十、个人怎么起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就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二,相关法律规定:  1,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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