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超过60岁,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如何要求工伤赔偿?

145 2024-03-06 00:15

一、年龄超过60岁,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如何要求工伤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及本律师办理劳动工伤类案件10年的经验兼有解答如下。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超过60岁,退休年龄是很难再交社会保险的。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

第二,劳动者超过60岁退休年龄,发生工伤的,首先要确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基本的法律关系是选择维权的基础。

第三,如果劳动者选择工伤维权的话。首先认定工伤这个程序就比较难。而且要确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即便是在特殊情况下能够认定为工伤,那么是否能够得到充分足额的工伤赔偿,也是问题。

第四,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通过工伤程序解决赔偿问题,或者是通过普通的民事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解决赔偿问题。

第五。选择解决赔偿维权程序不同。责任分配,以及时间长短,赔偿数额鉴定标准。都有所不同。劳动者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第六,劳动者超过60岁退休年龄而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起来情况比较复杂,

建议,能够详细咨询专业律师已得到权威明确具有实际操作新的知道,免得自己不懂法律,走了弯路,而使自己的权力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二、建筑工地工伤但达不到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日起1年内向所属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由于你父亲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要先解决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没争议最好,如果有争议先去仲裁。

由于用人单位没给你父亲参加工伤保险,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你说的手术费用、二次手术费用、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其他待遇。

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鉴定级别,凭级别享受对应的伤残赔偿。其中,9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认定工伤并鉴定完毕级别后,对待遇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你提到的“本人月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保职工的“本人工资”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但是你父亲未参保,据本人了解,未参保职工的“本人工资”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目前国家层面可能还找不到明确的政策依据,至于江西有没有相关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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