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工作多久才能继续享受医疗期?

62 2024-03-06 09:37

一、医疗期满后,工作多久才能继续享受医疗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你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医疗期满返岗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痊愈,可以从事原来的工作,则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结束医疗,但未痊愈,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这时用人单位应为该员工另行安排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

如果员工还是无法工作,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还应当给予员工不低于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医疗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满。不论医疗期满员工是否痊愈,是不是还在继续治疗,劳动合同都将终止。

此时,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是否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如决定续约,则应就劳动合同的续订事宜进行协商

三、合同到期有续签可以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如果是因工伤致残,经医学司法鉴定达到一定伤残等级时,社保局就会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只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了,单位才会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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