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满10年了,但是公司还是不给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79 2024-03-12 14:03

一、我在公司工作满10年了,但是公司还是不给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23条、《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之 后即发生终止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满足“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和“劳 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无权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形式一般为无固 定期限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 用人单位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而且签 订的应当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反,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 者则可以拒绝签订。总之,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要法 定条件成就,用人单位就必须履行,无从选择;而对于劳动者而言,是否选择签订劳 动合同,是否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其的权利。权利是可以 放弃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是提出签订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应当同意。

二、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合同,但是也没有提出辞退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是不算辞退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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