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满一年再签合同会加薪吗?

251 2024-03-13 08:50

一、入职满一年再签合同会加薪吗?

不一定。续签劳动合同是有加薪的可能的。很多员工在他的工作合同期满之前,通常会与企业提前进行洽谈,续签合同的问题,如果企业认为这个员工经过一年到两年的工作,对本岗位的工作已经非常熟悉,而且做的也非常出色,通常会对该名员工的工资适当的进行加薪调整。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才被告知不续签,有补偿吗?

可以从两个方面跟公司协商支付赔偿,如果公司不赔偿可申请仲裁,第一种情况仲裁肯定支持,但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后提出终止是否还认定为合同到期终止或违法解除,不同的仲裁意见可能不一样。1、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是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合同到期后一个月未续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加一起一共是2个月工资。2、合同到期是未通知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有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这时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违法解除,需要按二倍经济补偿金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时你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按1.5倍计算,赔偿金为3个月工资。同时可按上一条第二项超过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1个月工资。加一起一共是4个月工资。两种情况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不一致的原因在于,第一种是以合同到期不续签为前提,所以经济补偿金按合同期限计算,1年是1个月工资。第二种情况是按违法解除申请,期限按入职日期至解除日期计算,超过一年但没满一年半,所以按1.5个月工资。

三、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公司不续签,那公司还需要赔偿吗?

1、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也是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过期1个月还有效吗?

.1.原合同已经失效。

2.如果公司继续留用你,应在原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与你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公司不及时与你签订新的书面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在未签订新合同之前,双方为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参照原合同规定,但期限为不定期。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满一年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单位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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