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是什么性质,如何解释?

219 2024-03-13 13:42

一、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是什么性质,如何解释?

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是国营企业合同制性质。必须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全民所有制公司职工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已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及职能,本着精简的原则,制定机构编制定员方案,经公司主管单位审核,按劳动工资管理隶属关系,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公司的机构编制定员方案,经劳动部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在劳动计划内招收和聘用职工,应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对新招收的工人,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必须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劳动服务中心是什么性质单位?

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集集人才交流、人才引进、就业与失业管理、劳务交流、人事外包、人才派遣、人事代理、档案管理。

三、请问,劳动合同中的岗位/工种到底应该填什么?

     劳动合同里的职务和工种是一般是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具体从事什么工作,就填什么工种,至于职务,一般不直接填写,除非是主要管理岗位。  

1. 员工职业是具有一定特征的社会工作类别,它是一种或一组特定工作的统称。我们以往经常使用“工种”“岗位”等概念,实质上就是将职业按不同需要或要求进行的具体划分。一般,一个职业包括一个或几个工种,一个工种又包括一个或几个岗位。因此,职业与工种、岗位之间是一个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  

2. 工种是根据劳动管理的需要,按照生产劳动的性质、工艺技术的特征、或者服务活动的特点而划分的工作种类。目前大多数工种是以企业的专业分工和劳动组织的基本状况为依据,从企业生产技术和劳动管理的普遍水平出发,为适应合理组织劳动分工的需要,根据工作岗位的稳定程度和工作量的饱满程度,结合技术发展和劳动组织改善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划分的。

四、社保登记里面的行业性质和行业代码怎么填,真是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行业性质看所属公司属于以下哪种,从中进行选择:

制造业,主要指以手工劳动为基础,进行商品生产的行业;

服务业,以自身的产品性质,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行业;

农业,进行农产品生产的行业。

二、行业代码同样选择属于所属公司的代码:

代码 指标名称

01 农、林、牧、渔业

02 采掘业

03 制造业

04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5 建筑业

06 地质勘探查业、水利管理业

0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

08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09 金融保险业

10 房地产业

11 社会服务业

12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3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4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5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

16 其他行业

五、请问企业的性质有哪几种?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4.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5.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6.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六、单位性质和单位隶属部门有什么区别?

单位性质是指这个单位的所属,性质、例如"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外企"隶属关系:是指企业直接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的分类。根据 国家标准GB12404-90《单位隶属关系代码》,企业隶属关系分 为:中央属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地区(州、盟、省辖市 )属企业、县(旗)属企业、街道属企业、镇属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局 所属的镇办企业)、乡属企业(包括乡办企业和乡镇企业局所属的镇办企 业;不包括乡镇企业局机关办的企业)、其他工业企业。

中央与地方双重 领导的企业,应按照以哪一方领导为主来划分中央企业或地方企业。

中国 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及集团军办的国有工业企业,划 为中央属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办的国有工业企业,划为省 (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办的以及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办的非国有工业企业,隶属关系明确的,按所隶属的关 系填列,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填入“其他”一项。厂办集体工业企业以及 学校和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办的集体工业企业,填入“其他”一项。

七、国企是属于什么编制的?

国企编制就是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用工编制,简单说就是直接和该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称为国企职工。国有企业的员工大致分为4种类型,前2类有编制:

1)国有企业的高管一般是国家任用的,譬如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党委书记等都是国家编制,为副部级别。

2)国有企业的正式工,就会跟单位签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俗称的编制内员工。

3)国有企业的合同工,和该单位签署一定期限的合同,合同期满则重新签订或离开。

4)临时工,作为劳务派遣安排到该单位上班,但实际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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