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员工的底薪取消了,这算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

232 2024-04-03 02:30

公司取消员工工资底薪,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规定,系合法行为。

一、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工资包括:

1、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虽国家对工资组成有法律和政策明确规定,但总体企业工资组成大的原则不违背规定,即属合法行为。

四、就你如何做的问题?

1、只要工资总额等于或略低于未取消底薪前的薪酬,就服从单位调整后的薪酬制度。

2、如果薪酬组成或总额过低,违背了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就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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