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满前12个月补偿金怎么算?

202 2024-04-14 14:48

一、病假期满前12个月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用词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正常出勤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司法实践中,有不一样的裁判观点。

第一种裁判观点认为应以病假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理由主要是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将“应得工资”理解为劳动者在具备正常的劳动条件下通过正常劳动所获的工资,而非病假工资,较为合理,且符合公平原则,以及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目的等。

第二种裁判观点认为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字面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考虑是否为病假期间的工资。

个人同意第一种裁判观点;我承办的案件中,也是按第一种观点进行判决;结合我查询的案例,大多与第一种裁判观点持一致意见。所以,建议:劳动者在此种情况下,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时,以病假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而且这十二个月按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计算。最终能否得到支持,就看法院的裁判结果。

二、合同到期和不到期补偿一样吗?

合同到期属于终止合同,合同不到期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要高于合同到期的补偿金,因为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发生了不得已的事情解除这样赔偿劳动者的补偿金要高些,而合同到期了终止合同事先跟劳动者打过招呼,所以赔偿金要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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