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谁依法保护?

212 2024-06-10 23:16

一、劳动合同法谁依法保护?

《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二、劳动合同法妇女保护条例?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特定的劳动。

3、女职工享有生育津贴、生育保险、产假、哺乳期等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附录: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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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法涉及员工利益

劳动合同法是关系到员工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它在保护员工利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平衡劳动双方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双方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它规定了雇佣合同的签订程序和合同条款,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例如工资、工时、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

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法对员工权益的保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作为雇主,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员工的基本权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劳动合同法涉及到员工利益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

  • 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是保障员工劳动权益的基础。雇主应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量和质量,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并保证按时支付。
  • 工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雇主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工作,同时需要保证员工的休息和休假权益。这有助于维护员工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通过支付社会保险,可以保障员工在面对意外和退休等情况时得到相应的经济支持。
  • 劳动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应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这包括工作环境、劳动设备、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和有利于工作的环境。

除了以上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员工的其他权益,例如福利待遇、劳动争议解决等。这些规定为员工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局限性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有助于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保护员工的权益,促进雇主和员工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然而,劳动合同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某些特殊行业和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能不够具体,无法完全保障其权益。此外,一些雇主可能存在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导致员工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雇主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了解,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劳动合同法对员工个人发展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仅对保障员工权益有着重要意义,也对员工个人发展产生了影响。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的基本权益,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这可以让员工在工作中更加安心,更加专注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对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的责任。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相关培训机会,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这对员工在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有助于建立一个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就业保障性。在一个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员工可以更加专注于个人发展,积累经验和技能,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劳动合同法涉及到员工利益的方方面面,对员工和雇主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员工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其基本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它也要求雇主遵守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对于员工个人发展来说,劳动合同法也具有积极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执行,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作出贡献。

四、保姆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吗?

  保姆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实施《劳动合同法》在即,受保护范围的限制,非法用工的员工、家庭雇佣的保姆、保险推销员和自由职业人等4类人员将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它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有偿劳动,相互间构成权利与义务关系。这4类人员显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要求和定义,因此,目前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五、体制内受到劳动合同法保护吗?

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事业单位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六、59岁男士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超过六十岁按照现行的退休制度,劳动者不能喝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协议约定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七、劳务合同是否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八、企业保护利益的方法?

工会组织的成立,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会员的利益,也就是为了维护广大企业员工的利益。最近几年,中国工会组织提出了“既要维护职工利益,又要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工作思路。这种做法让好多职工迷惑不解——工会是职工利益的维护机构,怎么能维护企业的利益呢?其实,维护企业利益与维护职工利益并不矛盾,是一致的。一方面只要真正维护好职工的利益就能更好地保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是要保护好企业的利益才能保证职工有长远的、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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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维护职工的利益,主要是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精神利益和物资利益,我们说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不是维护企业主利益,也不是维护领导者的利益,企业的利益并不代表领导者的利益,特别是国有企业,企业利益经常是与企业领导者利益相抵触的。 

九、保护私人利益的法?

私人利益之保护具有独立的价值属性,是民法典作为一个基本法律部门,跻身于我国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所在。民法典的存在本身,就在宣示着这样一个道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任何决策与行动,不仅要考虑其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而且要考虑其是否会侵害私人利益。

  民法典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该条规定中,“平等主体”的关系,就是指私人关系。因此,民法典的适用范围是私人领域;民法典所调整的社会生活关系是私人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私人关系。

  私人领域是人生存于世的根基

  私人领域中的私人关系,如基于人的财产、人的交易、人的婚姻家庭、人的自由与尊严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我们私生活中的“琐事”。然而,以这样一些“琐事”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典,它的颁布何以引起如此强烈的关注?原因就是,私人领域是我们每一个人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是人生存于世的根基。

  人的一生,无论他是谁——普通的老百姓,还是领导身份,首先,他是一个私人。在其未成年的时候,他需要监护、需要抚养,这是私事;在他成年以后,他需要工作、需要从事交易,需要拥有家庭,需要与他的配偶、子女产生各种家庭身份关系,这还是私事;最终,在他死亡后,还涉及对他财产的继承,这仍旧是私事。可见,私人领域,是人生于世的立身之本,是人生的根基和出发点。民法典的颁布,其首要的意义就在于,宣示私人领域的存在,并且宣示这一领域为国家所尊重、为法律所捍卫。

十、保护客户利益的方式?

 保护客户利益方式具体有以下几条

 方法一:收集信息,建立客户数据库

  用短信平台对客户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客户的短信回复收集用户的信息,包括用户的性别,年龄,爱好,对哪些产品或服务感兴趣,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归纳总结,建立数据库,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方法二:人文关怀,增进客户感情

  在节假日或用户生日的时候给客户发送一些问候和祝福,赠送一些小礼物,无需多贵重,但需要花心思,给客户小惊喜。

  方法三:及时回复,处理客户的问题

  当通过短信与客户沟通的时候,要及时回复客户,如果问题复杂,不能当时处理,可以先回复,问题收到,正在处理中,不能让客户等待太长时间。

  方法四:产品调研,满足客户需求

  定期通过106短信群发平台对产品进行调研,分析老客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遇到哪些不满意的地方,不断地改进产品的质量,从客户需求出发,进行技术上的创新,创造客户离开的障碍,使客户不能轻易跑去购买竞争者的产品。

  方法五:定期回访,追踪客户

  对老客户的追踪要把握一个度,不能催的太紧,也不能太松散,长时间的不联系或者频繁地发送短信,都会造成老客户的流失。

  短信群发平台不仅能维护老客户,还能实现引流拉新,开拓更多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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