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纠纷影响就业吗?

75 2024-07-09 07:31

一、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纠纷影响就业吗?

不影响。与原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纠纷,只要你们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就不会影响你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与原单位就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不管是否已经结案,只要你与其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会影响你再就业,也不会影响你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又灵活就业工龄能合并吗?

只要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前后合并计算交费年限(工龄)。

单位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再就业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开设养老金账户,继续由个人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至办理退休手续。但要注意必须将在原单位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转移到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

三、签下就业协议必须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吗?

  摘要: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就业之前有一个关键的环节不能疏忽,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  协议不能代替合同  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时会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一定要求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话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  违约金要约定上限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头承诺应写进备注  很多毕业生会轻信用人单位的一些口头承诺,在到岗以后发现用人单位的待遇与当时的承诺货不对板,而与单位发生纠纷。因此,毕业生们务必充分利用好就业协议的备注栏,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不要暴露过多个人信息 毕业生填写个人简历时,请不要在规定的表单以外的地方填写你的联系方式,从而导致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求职者最好不留家庭电话,只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勿长时间关机。  防骗贴士  签劳动合同要“三看”  求职者一定要记住,一定要和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是在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四、与用人单位单位直接签订了劳动合同还可以办理暂缓就业吗?

  与用人单位单位直接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可以办理暂缓就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7.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五、专升本就业填升学还是劳动合同就业?

如果是专升本后上学,就填“升学”。

六、美国人就业劳动合同?

我们公司都是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分局领取劳动合同,范本和我们其他员工是一样的。

只是普通员工的现在无需鉴定和备案,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外国人的就要拿到人力资源局备案,办外国人的就业证什么的都要用劳动合同的。

七、灵活就业怎么签劳动合同?

灵活就业一般用于无法签就业协议或者单位无法保管档案等情况时使用,无单位开具录用证明或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就业,成为灵活就业。接下来为大家分享一篇关于灵活就业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

  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

  灵活就业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多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做好其社会保险的建立和续接工作,提高实现灵活就业后的相关就业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

  1、协议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灵活就业及社保关系接续的相关材料;

  2、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临时性接受上级检查的工作任务

  3、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其就业状态;

  4、协议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支持有关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协议期间,积极主动给予乙方的指导帮助,并实行限时服务;

  (1)进行在就业政策指导,提供在就业政策咨询;

  (2)提供灵活就业技能培训;

  (3)提供就业信息(劳务信息);

  (4)指导有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接续事宜。

  2、及时或定期审核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品,并实行限时服务。

  3、按规定及时向傻瓜机就业部门申报相关补贴手续。

  4、协议期满,主动向乙方提供是否续签协议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协议期间,乙方享受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在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中介服务。

  2、协议期间,依照国家政策,乙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协议期间,乙方免费享受再就业政策指导和再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4、协议期间,乙方接受甲方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续接工作方面的指导。

  5、协议期满可向甲方提出续签或终止协议。

  6、协议期间按规定可不进行失业登记,不缴纳失业保险,且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规定的人员应领未领得失业保险金与再次失业后应领的失业保险金一并续领。

  7、乙方根据自身的年龄、文化、技能及身体条件、在协议期间、可以灵活选择以下多种灵活就业方式。

  A、1社区保洁、2社区绿化、社区保安、社区就业协管(信息)员;

  B、1公共物业管理、2公共市场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

  C、1托老、2托幼、3病人看护;

  D、1家政服务、2配送服务、3保健服务

  E、1商场服务员、2餐厅服务员;

  F、社区内外自主择业

  (二)乙方的义务

  1、协议期间,应主动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2、协议期间。按季度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及收入情况。

  3、协议期间,按时履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协议期间,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5、协议期间,要配合支持甲方的工作。

  三、协议终止

  协议期间,乙方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视为实现稳定性就业,本协议自然终止。

  四、其他议定事项

  五、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协议期限

  第一次签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次签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次签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八、如何依法订立就业劳动合同

在双方都同意并且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签字并盖章

九、劳动合同丢失,原来的单位不给补办劳动合同,怎么解决?

为什么要补?合同不是票据怎么补!有没有哪个合同对于你来说没用,有官司的时候单位自然就拿出来了,你关注保险就行了,保险是最好的证明。

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和应对措施

在职场中,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但敏感的情况。不论是员工还是雇主,在面对这种情况时都需要遵循法律要求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本文将探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以及雇主和员工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法律要求

根据劳动法,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以下法律要求:

  1. 正当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正当的理由。这些理由包括员工严重违反工作条例、工作纪律,或者因业务调整、重组等原因导致员工数量过剩。
  2. 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员工提前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日期。
  3.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向被解除的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赔偿金和支付未休假的工资等。
  4. 无歧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基于员工的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等进行歧视。

这些法律要求旨在保护员工的权益,并确保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操作。但同时,雇主和员工也需要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以缓解解除劳动合同带来的影响。

雇主的应对措施

作为雇主,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对公司和员工产生一定影响。以下是雇主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 合法解雇:雇主应确保所有解雇行为都符合劳动法的要求,避免违法解雇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与员工沟通:在解雇前,雇主应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解雇的原因和情况,尽量避免对员工的生活和职业生涯造成过大的冲击。
  • 提供职业转型支持:雇主可以为被解雇的员工提供职业转型的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开展自己的事业。
  • 友善解雇:雇主可以通过友善的方式解雇员工,例如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和福利,以缓解员工的压力和不安。

员工的应对措施

对于被解雇的员工而言,他们也可以采取一些应对措施以减轻解雇带来的影响:

  • 了解劳动法:作为员工,了解劳动法对解雇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认为解雇是不公正的,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己的权益。
  • 提升自身能力:被解雇后,员工可以通过进修、学习新技能等方式提升自身能力,增加再就业的机会。
  • 保持积极心态:解雇是一种挑战,但员工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能够重新找到合适的工作。

结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职场中常见的情况,无论是雇主还是员工,都需要遵循劳动法的要求。雇主应确保解雇行为合法、合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员工的负面影响。员工则应了解自己的权益,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以应对解雇带来的挑战。通过遵守法律和采取适当的措施,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可以更加合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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