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规定合同工享有哪些待遇?
1、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二、劳动法对合同工有什么好处?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确保合法的享受以下权利: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上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实现同工同酬。
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3、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
4、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三、劳动法对国企合同工用工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四、未签定劳动合同工要辞职劳动法是如何规定?
劳动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了劳动关系,其中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及劳务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不仅仅约束了用人单位,也对劳动者的辞职等行为进行了限制,未到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未到期就想辞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地位,劳动法予以劳动者更多的权利可以解除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同意的,从通知之日起满以一个月即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说,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辞职时间还处于试用期期间的,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的补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没有提前告知用人单位有什么后果?1、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购买保险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等过错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即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续,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可以要有用人单位支付当月的劳动报酬和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无以上的过错的,且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而私自离职,也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因劳动者的突然离职导致用人单位的生产或者经营受到影响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可以得知,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劳动者未到劳动期限而提出辞职的,需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为三天,用人单位有过错的,需要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还需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有关于劳动合同相关的问题咨询,可以联系信之源劳动纠纷律师。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14年专注法律诉讼业务,被司法局授予为“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十佳律师事务所”,北京电视台《法制中国60'》唯一合作律所。
五、1995年劳动法对合同工转正有什么要求工?
合同工转正那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已经没有这种说法了,签订劳动合同的,统一都称为劳动者,适用劳动法规定是平等的,没有转正之说; 2、如果勉强一点说,转正也只有试用期满转正了.
六、劳动派送与合同工的区别?
区别就是:一个属于劳务派遣来的人员。一个属于公司正式签了合同的正式员工。
劳动派送就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过来在公司上班的人,公司这样做就是订单多了忙不过来,就找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来赶生产,不忙了就可以退回劳务公司的人。
合同工就是长期在公司上班的员工,并签合同。
七、劳动局合同工能干多久?
所谓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即没有编制的合同工,其实质是每到合同期限时都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期满时双方都有再次选择的权利,和大家所说的铁饭碗、金饭碗不同,在待遇方面也不尽相同。
因此,合同工工作不是很稳定,也 不是长久之计,每隔一段时间,单位会进行考核,一般是通过考试的方式,如若不合格,则有可能被辞退。
八、劳动合同工作时间?
一定要写明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17条一款五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九、劳动法中的长期合同工.工作几年以上给建档案?
劳动者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该建立档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十、劳动法中关于对集体工与全民合同工的区别?
全民工是指国有企业职工,但仍然是合同制工人属性。 集体工,是根据企业生产需要,通过计划内集体用工指标招收的工人,签订一次性劳动合同后,用企业所得支付其劳动工资和企业的福利待遇其他相应的社会保障。 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严格讲,所谓的全民工,合同工,集体工等,都属于合同制工人,只不过因其所就职的单位不同而称呼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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