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查出重症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55 2024-09-07 21:08

一、试用期查出重症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可以很肯定的告诉大家,员工在试用期内生病了的,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合同,当然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那么还是允许单位与生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所示:

1. 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中了解到,通常要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就患病了的,那么此时可以依法享受到3个月的医疗期。

2.结合《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中的内容可知,在劳动者患病治疗期间,也就是我们说的法定的医疗期内,作为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劳动合同的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合同,但解除的理由不能是非过失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两种情况中的任一种。

另外,考虑到试用期也是属于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部分。所以,对于那种在试用期患病的劳动者而言,也是应当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三个月的医疗期。而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还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主要也就是不允许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个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

2、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3、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4、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刑事犯罪、劳动教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代通知金。

三、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的。

依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确实得随时解除合同。但若合同有约定解除合同对培训赔偿的,且用人单位又确实进行过相关培训,用人单位目前提出的培训费赔偿数额又是基本合理的话,还是应当赔偿的。

在新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内劳动者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时间是2008年1月1日,因此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施行之日还存续的,继续履行,但如果在08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08年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即新法实施前时段按旧法执行。

四、劳动法早退几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里面没有对早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早退,所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畴属于内部行为规范的考核,公司可以设置对早退和行为规范进行完善制度和岗位考核制度进行约束。不能将早退捆绑劳动法来对员工进行处理,这是不合法规程序的。

五、公司违反劳动法,本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1、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员工试用期不合格怎么办,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不合格被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劳动者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必须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二、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   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合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支付赔偿金。

七、试用期体检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认为劳动者体检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公司危险指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九、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诉吗?

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1、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十、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上班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用去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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