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完全归属职工个人期限?

179 2024-09-10 20:24

一、企业年金完全归属职工个人期限?

不超过8年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企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完全归属个人的年限为八年。根据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由个人和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个人缴纳的部分无论何时都归个人所有,但单位缴纳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多少,要按单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但只要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满八年,单位缴纳部分也完全划入个人帐户。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的存续期限?

个人独资企业在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因无法预测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也就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存续期限,所以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经营期限为长期。个人独资企业的存续期限,就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在期限,这个期限无法提前预测。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的存续期限为长期。

三、杭州社保个人基数和企业基数不一致?

社保缴费基数按规定是:本人月平均工资未达到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的60%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实际工资缴费,最高不得超过缴费基数的300%。

四、单位个人借款规定和期限?

必须是个人发生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应急需要并经领导批准,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经济赔偿时有区别吗?

无区别。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合同时的基本条件、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都相同,双方唯一区别在于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后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这一法定形式。但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再续签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两种实际区别并不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非是多了一个法定期满企业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这一个相对省钱的解除方式。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企业可以选择不续签终止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的手段,只能与员工协商解除,员工同意协商解除,则给付赔偿可以解除,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企业不能硬性解除。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扩展资料:在新劳动合同法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

1、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

2、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终止条件、经济补偿方面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所以企业没必要想方设法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保险和劳动期限有规定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和特征?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法律后果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权利义务不再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负有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只有在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拒绝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订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授信期限和抵押期限不一致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问题。授信期限是指企业允许客户从购货到支付付款的时间间隔。这段时间间隔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并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

抵押期限是抵押物的期限,以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约定期限,需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抵押期限才会消失,是属于担保期限。

九、劳动合同期限和实习协议期限要一样吗?

劳动合同期限和实习协议期限不需要一样。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实习协议期限是指未毕业的大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所以,劳动合同期限与实习协议期限是可以不一样的。

十、劳动合同和社保基数不一致?

1、两者是可以不一致的(符合法律规定):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当事人所地的所有在岗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的;

2、与当事人的实际工资之间存在差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3、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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