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如何区分?

136 2024-09-14 16:02

一、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如何区分?

合作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成员之间形成的一种协调关系,以保证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或效益。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主体合作关系:可法人、人人之间,或者法人和人之间劳动关系:只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权利义务来源合作关系:合作协议劳动关系:劳动合同3、风险承担合作关系:合作者都对外承担风险劳动关系:劳动者一般不承担用人单位的风险4、是否有包含劳动合同法相关的特征,如有一般认定为劳动关系。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合同与甲方什么关系?

劳动合同与甲方就是劳动者与雇佣者的关系,劳动者是劳动合同中的乙方,雇佣者即单位或者公司就是甲方,合同就是甲乙双方在平等合法合规中,签定的工作协议,甲乙双方都必须要遵守规则,甲方乙方都可在一方违约时,按合同规定保护自己的利益

三、劳动合同关系法?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终止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区别如下: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有一方丧失主体资格的情况发生。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而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

  通常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与五险一金的关系?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那么要依法购买社保的。不然,劳动行政部门要进行追究的。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六、劳动合作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作协议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的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不承担劳动者的保险、工资、福利等各种待遇。只是把这一部分工作承包给劳动者完成。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聘用关系。

单位负责劳动者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各种待遇,同时劳动者要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工作分配。如果是劳务合作,劳动者就要自己承担工资、社保、工伤等风险。因此在签订劳务合作费用时,要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

七、合作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一、关系的性质与对象的区别。

合作关系是利益共享关系,而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劳动者与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的关系。

二、适应的法律与法律关系的区别

合作关系适用法律是《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并受其调整。

劳动关系适用法律是《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并受其调整。

三、是否存在身份上的隶属性和经济上的依赖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最主要的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劳动者工资待遇,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义务。

而合作关系主要受双方之间的合作合同所调整,合作方应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二者间不存在身份上的隶属性。

八、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异同有哪些?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   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   

5.责任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如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侵害了工会和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物质赔偿责任;工会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一般只对上级工会和全体会员负道义上的责任,由上级工会给予批评教育,纠正违约的行为,以适当方式弥补因违约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但一般不承担物质赔偿责任。

九、集体劳动关系法律体系?

集体劳动关系是在个别劳动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

集体劳动法是社会法的核心组成部分,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保障每一个公民有尊严的劳动和生活,是集体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共同任务!

十、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成?

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是法律形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提交书面劳动合同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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