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劳动关系是怎样的,不合法的劳动关系包括哪些?

116 2024-09-15 21:57

一、合法劳动关系是怎样的,不合法的劳动关系包括哪些?

一、合法劳动关系三个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不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条款可以自行删减内容吗?

不可以。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充分协商,公司有义务将标准合同文本,及填写的新增条款向员工逐条说明和解释,员工应在签名前完全了解合同的各条款并同意。双方共同签字,企业盖章,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第三份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登记。员工如擅自删减合同条款,属违法行为,其所持合同为无效合同。企业可保留对员工的追诉权利。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补充合同条款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补充合同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四、哪些鹦鹉不合法?

大型鹦鹉不合法,需要申请饲养证明,玄凤以及以下的就随便养了

五、劳动合同条款不能与集体合同冲突吗?

不能,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六、审核合同条款需要哪些部门参加?

审核合同条款,需要财务部、采购部、质量部、技术部、生产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参加审核合同条款;

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价格条款,采购部负责审核合同采购条款,质量部负责审核合同质量条款,技术部负责审核技术条款,生产部负责审核生产交付条款,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违约条款。

七、买卖哪些龟不合法?

国家规定买卖以下龟不合法:短颈龟、棱皮龟、牟氏水龟、箱龟马来潮龟、潮龟、黑池龟、三脊棱龟、眼斑沼龟(孔雀龟)、印度泛棱背龟、侧颈龟科、平胸龟科所有种、辐纹陆龟、马达加斯加陆龟、象龟、缅甸星龟、黄缘沙龟、几何沙龟、马达加斯加蛛网龟、扁尾蛛网龟、埃及陆龟、刺鳖深色亚种、小头鳖、缅甸小头鳖、恒河鳖、宏鳖、黑鳖。

八、投诉公司劳动报酬不合法找什么部门?

可以通过一下途径解决:

1、找老板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找劳动部门投诉。投诉时,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

3、找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员工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如果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九、仲裁程序不合法指哪些?

仲裁员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该回避没有回避。开庭没有通知当事人等

十、凭样品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哪些要素?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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