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只是填写了当地最低工资合法吗?

95 2024-09-21 17:12

一、劳动合同中只是填写了当地最低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数额,确实欠妥。但只要劳动者签了字,就很难说它是错的。 用人单位一般口头承诺的工资都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正常经营时也会履行口头承诺,但当企业经营发生问题或困难时,便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由,降低员工工资。

这种做法主要发生在民企和个私企业中。

劳动者一般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坚持把口头约定的工资数额写入劳动合同中,否则宁愿不干,别无他法。而实际情况是能坚持做到这一点的劳动者是少之又少。

二、为什么劳动合同都是写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是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总合,但是使用期工资有其他规定。使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只要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你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理的。

三、保安最低工资?

保安,这个职业,位居六大“三性岗位”(保安、保洁、警消、司机、服务员、操作作业员)之首。保安人员,百分之九十的概率,都是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性质,工资属于低薪职业的底部,全国范围内,大约在1200元到7000元(保安经理级)。

保安有很多种类型,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的岗位要求,工资差距还是很大的。主要有十多种:工厂保安、小区保安、企事业保安、武装押运保安、海上保安、酒店保安,市场保安、商场保安、超市保安、停车场保安、酒吧保安、普通门卫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四、最低工资规定?

全国没有统一标准线,各省市自治区各不相同,各有规定,但具体标准为:所在地人均基本工资的平均数值。

五、农转非最低工资?

村里农转非 补助费标准:1.转非劳动力年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为农转非时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倍;

2.转非劳动力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为农转非时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8倍,年龄每增加1岁递减六分之一,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止3.其他转非劳动力为农转非时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8倍

六、公司强制放假只给最低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

         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一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制定。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而每一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变化,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

七、劳动合同上只约定基本工资?

1年半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再加2个月考察期也可以,但是所谓的考察期内,工资应该按照你们双方的约定支付。考察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八、病退工资最低工资是多少?

退休金是由社保计算的,要依据本人的工龄、缴纳社保费的多少等才能计算。病假工资是地方最低工资的80%。如960元*80%应该是768元。病退养老金和正式退休养老金是有差距的,但应该不多。

九、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双倍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计算二倍工资时,对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部分,也可以一起追究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十、济宁最低工资多少?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经省政府批准,我市从2012年3月1日起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5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均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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