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吗?

78 2024-09-25 00:30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吗?

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常常是用人单位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其表现是: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劳动合同法》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个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

2、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3、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4、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刑事犯罪、劳动教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代通知金。

三、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的。

依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确实得随时解除合同。但若合同有约定解除合同对培训赔偿的,且用人单位又确实进行过相关培训,用人单位目前提出的培训费赔偿数额又是基本合理的话,还是应当赔偿的。

在新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内劳动者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时间是2008年1月1日,因此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施行之日还存续的,继续履行,但如果在08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08年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即新法实施前时段按旧法执行。

四、续签的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再次约定的试用期,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五、试用期六个月合法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签订三个月至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要看签订合同的期限是多长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天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违反公司制度的也可以被辞退。试用期被辞退没有补偿,除非你能拿出你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证明,这样的话公司算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赔偿你我违约金,正常公司肯定是有的试用期是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者达不到岗位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半年内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半个月工资)。

但是这些是在是试用期结束后已经转正的。

试用期不合符录用条件的无需提前通知,员工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七、合同三年试用期六个月会被辞退吗?

一般不会。如果并非是劳动者的过错,而是因为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的情况应该算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的话,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等于二倍的补偿。

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乃至劳动诉讼等途径解决

八、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要买社保吗?

单位需要在员工试用期间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形成劳动关系后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成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身承担。 如果试用期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的维权途径:

1、劳动者可依法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自己的社会保险费,双方易产生劳动争议纠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针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可以行政处罚;

3、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身承担,用人单位只有依法为包括试用期间的全体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合法经营,才能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否则将承担高额的违法成本

九、试用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不能!试用期本来就是双方的一个适应过程,不给你续签劳动合同,说明公司对你的工作不满意

十、试用期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的,应当向劳动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其支付四个月零十天的双倍工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双倍工资,可去劳动仲裁,但你必须证明与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证明的证据有:工资卡、考勤记录、相关证件等试用六个月那用人单位是要和你签订了三年以上的合同,但试用多少个月与签不签劳动合同没有关系,试用期本来就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这样说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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