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顺延的法律规定?

249 2024-12-20 14:22

一、上诉期顺延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如地震、火灾、雨雪天气致使交通中断等,或者是因其他正当理由,如无法防止的和不能避免的事由,还有因公出差等,耽误了上诉期限,在这些耽误期限的因素消除后10天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对于当事人申请顺延期限的,法院应该进行审查。凡是符合顺延规定的,应准许顺延期限,以保障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耽误了上诉期限后,不致丧失上诉权。

二、关于顺延和续签劳动合同的区别?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应该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续签与否。员工也应该在一个月内确认是否同意。如果公司未在一个月前书面告知员工,合同到期次日即是该合同继续生效的顺延起始日期。而续签合同是公司的主动要约行为,顺延合同则是公司被动地履约行为,这就是二者的区别。

三、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你可以参照以上的司法解释对照着你的实际情况看一下。

实践中一般都会在新合同里面注明是否连续计算工龄,如果你还未签下合同,建议是要求你们公司在新合同里加上这一条,不然以后产生争议去仲裁,举证什么的是很麻烦的。

如果已经签了,就注意保存好相关资料,以备后用。

至于说劳动合同薪酬比实际薪酬要少,在劳动关系里劳动合同是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你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社保缴纳基数、加班费等等。

如果你们公司是现金方式发放工资,或者是以个人帐号转帐汇款就需要小心你的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了,如果是公司帐号发放的工资,那就估计是为了降低社保缴纳基数。

四、劳动合同期满离职,需要签协议?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2.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单位不愿意续签: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劳动者不愿意续签: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需要办理的手续有: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公有财产;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扩展资料:劳动合同到期,办理离职手续的合理时间: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任何时候都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五、什么是依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1)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被撤销,职工由劳动主管部门另作分配,企业与职工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

(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依据《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宣告破产。企业宣告破产,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非法招收职工,一经发现,必须进行清退,随之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六、试用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不能!试用期本来就是双方的一个适应过程,不给你续签劳动合同,说明公司对你的工作不满意

七、劳动合同期满医疗期未到期?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终止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停课和顺延的区别?

区别:

1、停课就是指停止上课的意思。例如:学校开运动会,停课一天。

2、顺延就是指顺着次序向后延期的意思。例如:划船比赛定于7月9日举行,遇雨顺延。

3、停课的反义词是复课的意思。

4、顺延:延续以前的话题、片段、工程、动作等,顺着继续下去。也有的意思。

九、劳动合同期满超过一年未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首先,请保留好证据,包括在公司工作薪资记录、工牌、考勤记录、同事证明等。

其次,劳动合同满一年未签订的劳动关系者,应视作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之日起以二倍的工资进行赔偿。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即在合同超期1个月后,已经支付的1倍基础上,再支付1倍。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十、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续签,是真确还是错误?

不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就终止,这个终止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不管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只要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前一份劳动合同在期满后是必然终止的,是客观性的体现。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不续签也可以续签。续签或者不续签是双方主观意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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