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盖章的空白收据给别人有什么后果嘛?

278 2025-01-09 23:19

一、有盖章的空白收据给别人有什么后果嘛?

有盖章的空白收据给别人有什么后果?

我认为只要是盖了章的空白收据是不能随便给人家的,因为人家具体在上面填写了是什么内容?是多少金额?

这样我们就都不得知,会给以后平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样就得不偿失了,如果有些人确实是需要收据的话,我们可以给他正规的开具就可以了,至少我们也做到了心中有数。再说有盖章的空白收据,私自给别人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二、劳动合同甲方空白,乙方签字有什么风险?

劳动合同甲方空白,乙方签字的风险主要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用人单位与劳动盖章或者签字才生效。

乙方应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执行的可以处以罚款。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三、已抵扣的红字信息表怎么盖章?

红字信息表盖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但如果需要销售方根据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纸质)开具红字发票,那么建议加盖公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以示负责。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四、劳动合同上的签证机关哪里去盖章?

劳动合同鉴证章在当地的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或者人社局相关处室盖章,因各地不一定一致,可以先打12333咨询后,再去办理。

劳动合同中的签证机构是第三方监督机构。

1、一般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三份,分别盖上公司的章,本人签字,另一个就是签证机构的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鉴证不是必须的,是否鉴证与劳动合同的效力无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为由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的法律行为。在我国,鉴证是对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的证明,是国家对劳动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一种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未要求必须到相关部门鉴证。但是,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签订后,建议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办理鉴证劳动合同的手续。

五、请问已盖章的邮票还有收藏价值吗?

有,尤其是连着首日封的邮票,品相保持良好,将来价值不匪。

纪念邮票,首日封,加上名人的手迹,如果品相完好,时间越久远,升值空间越大。

如果是从信封上揭下来的普通邮票,收藏价值不太。

六、盖章的印油在手上用什么方法能清洗掉?

酒精

酒精具有很高的挥发性,在挥发过程中会携带一些油性物质。 可以通过反复用酒精擦拭来去除油印。

洗洁精

将有印油的部位在温水中浸泡10分钟,印油会逐渐部分溶解在温水中。 然后在印油上涂抹清洁剂,用手慢慢擦拭。印油快消失后,用水将其冲洗掉。

七、劳动合同盖章可以盖项目部的章吗?

  1、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2、用人单位应该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自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正规的劳动合同是有劳动局盖章吗?

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九、已盖有合同公章的空白合同如何作废?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的书面文件。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所谓“有理由相信”是指被代理人及行为人客观的共同行为使善意相对人从一般的认识上能够判断出它们之间具有代理关系,具有客观性和直观性的特征。比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空白盖章合同书;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为,被代理人应当知晓但未明示声明反对;行为人曾经凭借被代理人的授权,与相对人就某一特定事项作出代理行为,代理人被取消代理权后,被代理人未明示通知相对人,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就该事项与相对人进行行为等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只有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才能废除之前的委托行为。 

十、新的正规的劳动合同空白处怎样填写?

为了避免分歧和纠纷,劳动合同空白处都要填写的。 劳动合同除了基本必须具备的条款,还有一些自行约定条款,比如试用期的约定、培训、保密、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方面的条款约定,这些自行约定的条款可以写到合同空白处。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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