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年终奖金需算入2倍的赔偿金吗?

180 2025-02-02 11:55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年终奖金需算入2倍的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安徽最低工资包含年终奖金吗?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 不包括年终奖

这些项目不计入工资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住房补贴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奖励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什么案由?

可以立劳动争议纠纷或者经济补偿金纠纷案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发生争议纠纷。

劳动者申请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向自己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既可以立劳动争议纠纷案由,也可以立经济补偿金纠纷案由。

四、劳动合同中的赔偿金是否合法?

劳动法中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第22,23条的情形的才可以约定赔偿金,除此之外约定赔偿金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五、劳动合同法2021新规定有赔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能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工伤伤残赔偿金里面包含医药费吗?

工伤伤残赔偿金里面一般情况是包含医药费的,但也有个别情况,那就是交通事故,如果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方是全部责任,医药费就全部由肇事方赔偿,因为保险方面有规定,费用是不能由两个保险公司都给的,工伤保险处不能给重复报销,所以只能给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合同标准工作制包含夜班吗?

根据国家《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每天8小时工作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领导以你们“一个月平均算下来每天都没有工作到8小时”为由,既不加人也不加工资,并无不妥,但你们有很长一段工作时间是上通宵的夜班,如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167.4小时,单位就必须向你们支付加班费,按普通的每天八小时来计算你们的上班时间,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因此,你只有在清楚了你现在的班次执行的是什么工作制后,才可能对以往的经历和遭遇,做出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的结论,然后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所以,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三班轮换的工作时间制是法律允许的。

夜班一般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上班,由于夜班工作改变了劳动者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况,容易产生疲劳,工作比较辛苦,属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和赔偿金能累计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不可以累计。劳动者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主张。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就不再支付赔偿金。因此两者之间是不累计的。

九、农民工要伤残赔偿金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如果因工作受伤致使伤残的,可以申请伤残赔偿金,无需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权益。

如果农民工受伤导致伤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提供相应的赔偿。因此,农民工可以依法享有伤残赔偿金,而无需解除劳动合同。

十、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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