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考勤哪个部门负责?
a.在规模大、有独立人力资源部门的企业中,考勤制度的制定、完善与执行及整个企业或子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情况的监管、统计与分析、违规公告层面的工作属于人事岗位职责范畴;
b.在规模较大、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的企业中,部门主管及员工个人的考勤异常(迟到、早退、旷工、数据采集误差)由行政专员(行政助理/部门助理)负责处理及告知员工;
c.通常在规模较小、没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的企业中,上、下班及加班的打卡或签到等考勤管理工作由行政专员(行政助理/部门助理)负责。
一、人事专员(人力资源专员)主要岗位职责:
1、制定及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与规划,招聘录用,培训与发展,绩效评估,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方面的制度
2、组织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3、执行并完善员工入职、转正、异动、离职等相关政策及流程
4、员工人事信息管理与员工档案的维护,核算员工的薪酬福利等事宜
5、绩效考评、检讨与分析、反馈与改善
6、主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专员(行政助理)主要岗位职责:
1、人事档案管理、考核作业
2、考勤、加班及休假管理
3、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的草拟和执行
4、各类公告的发布
5、招聘、录用、升迁、离退职的办理
6、办公用品的预算和采购、办公区域各项资源的保障(水、电、气、网络等)
7、来访客户的接待
8、会议的组织安排,会场的布置
9、吃(员工餐厅对接协调、出差或部门组织外出游玩的餐饮安排)、住(员工入住宿舍、出差或部门组织外出游玩的住宿安排)、行(车辆调配、机票预订、接机等)相关工作
10、主管交办的其他事项结论:都有交集,没有明确的区分,不同的公司职能划分或有差异。
二、员工取暖费哪个部门负责?
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目前尚无统一规定,各省市规定也不相同。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北京市房管局《关于冬季职工宿舍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在北京享有取暖补贴的主体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职工。
因此,除上述单位外,对于其他性质的企业或用人单位来说,取暖补贴是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一项福利,其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这些用人单位若因为“取暖补贴”与职工发生纠纷,如果职工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自己该项费用,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索要取暖补贴,对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关于取暖补贴没有约定,职工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取暖补贴,且此类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三、村防疫员工资由哪个部门负责?
我们是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我们2012年的村级防疫员工资是3500元至4500元,工资由三部分组成,省(国家)补贴1200元,县财政补贴2000元,乡镇补贴1800元。
防疫员的工资是由防疫员所在政府负责。四、签订劳动合同后多久公司需给员工缴纳社保?
1、社会保险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就开始缴纳。 2、试用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2个月进行,增加的一个月试用期要求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可依据劳动合同及其他用工证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进行劳动仲裁。
五、企业给员工办理社保是公司中哪个部门负责的?财务吗?
主要是人事部门,确定基数,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个人缴纳三项保险数额,给财务发通知,财务按此扣款。
单位缴纳数额由人事部门确定向社保报表,社保可以从银行托收,财务部门记账,并与人事部门核对数额。
六、考勤是哪个部门负责?
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要求和规定,而是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和决定的。一般来说,企业单位的考勤工作可以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后勤部等负责。
七、灭蚊是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目前我国的相关规定,政府部门中的疾控中心即CDC(原防疫站)、爱卫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还有环卫处等,这些政府部门都是管公共卫生害虫的,只是管公共区域,不管居民家里的蚊子和虫害。
按照爱国卫生条例,你家里的蚊蝇等虫害是由自己负责,即谁受益谁出钱谁负责。蚊子除了在积水中有,屋子的密闭也很重要,还有瓶子,旧轮胎,鱼缸,绿植中都可栖息。你可以在商场超市购买相应的杀蚊剂处理,还可以找专门的有害生物防制公司解决。
八、科举是哪个部门负责?
先是吏部,736年之后是礼部。
科举的内容很多,比如有科目、选举(官员推荐)等等,等级也有县级、省级、全国级别。地方考试都是地方组织的,全国层面的第二次考试一般是皇帝亲自负责的,因此下面回答的是全国层面的第一次考试。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宋代考试分级,其中的省试(全国级别第一次考试)由礼部举行。元明清的全国级别第一次考试是会试,也是礼部举行。
无论是吏部还是礼部,最初的设计都属于尚书省。但是三省六部制没过多久,尚书省就虚化了。因此直接说吏部和礼部就可以了。
九、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员工把企业给告了?
如果单位有通知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不签订,只要单位能拿出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的证据,那么单位可以免责。
如果单位拿不出证据,那么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辞职,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单位没有同意权或者批准权),30天后(试用期内3天后)就可以离职,单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明知道劳动者要离职,却不安排新的人员与该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那么由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客观上没有完成工作交接与该劳动者无关,是单位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十、单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时间是多长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就合同时间进行商议,没有统一规定。法律只要求用人单位在聘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此外,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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