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金额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
如果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数额未做详细的约定,双方可以补充签订薪资确认单或薪资构成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同样的效力。
二、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通过银行发工资,劳动仲裁时以哪个工资为准?
1、可以以实际发的为准。
2、但是银行工资上显示的必须是“工资”,否则会有变数。
3、如果公司无法就银行发的工资做出合理性解释,则仲裁90%就会以银行工资为准。
三、劳动合同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绩效怎么写?
公司薪资制度设计的合理性问题。 既然该公司薪资设计,将薪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顾名思义,基本工资应该是公司对员工能力认可,并给予的最低收入承诺,又可以视之为最低保障。而绩效工资则是根据员工工作效率的高低给于额外的“奖励”。 原则上,公司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的规范,扣除所有的“绩效工资”,而不可以扣除“基本工资”,因为基本工资是签订雇佣合同的基础——员工付出劳动,换取劳动报酬,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而绩效工资则是一种激励手段,帮助企业通过管理手段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获取更大收益。 回到题干,(暂且设定全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前提下) 如果“绩效工资”>“全部工资的10%”那么公司的行为是可以被视为合理的; 如果“绩效工资”<“全部工资的10%”且员工实际收入低于“基本工资”,那么公司的行为相对于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属于违约行为,涉嫌违法。 PS:如果不确定的话,建议楼主前往该公司注册所在地对于的人才中心或是劳动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那样会有更专业的信息和支持。如果期间公司有违法行为,劳动大队会进驻公司进行审查,并开具罚单。
四、为什么劳动合同都是写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是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总合,但是使用期工资有其他规定。使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只要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你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理的。五、劳动合同的工资是写最低标准还是写实际工资?
一般写实际工资。
1、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不含加班费)只要不低于所在地级市要求的最低工资水平就是合法的。写多了,公司如果没有足够合法理由而不支付,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这样可以增加你的收入。
2、社保费用,与工资没有什么关系,这个缴纳社保基数也是由相应的政府机构规定。个人缴纳此基数的8%,公司是18%。例如:基数是1000元,那么个人缴纳80元,公司缴纳180元。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六、劳动合同里写的工资包括绩效奖金吗?
不一定. 要看合同是怎样签订的,如果只是写工资多少,而没有注明是包含绩效奖金的或者是单位的薪资条例中没有说明相关规定的,则不包括. 相反,则是可能包括.
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以什么为准?
我们国家对于法律效力等级是由明确规定的。宪法高于法律,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部门规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并颁布的一个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属于法律。法律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所以当《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要以法律为准即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八、劳动合同里是写基本工资还是写底薪,才符合法律规定?
1、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相对固定,绩效工资是浮动工资,可以不在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工资;
2、如果因为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发生纠纷,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九、是不是劳动合同上写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一般劳动合同对于劳动报酬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约定的是最低工资,公司需要说明理由和提交资料,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可合法签订。
十、为什么很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把工资写的那么低?
1、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数缴纳社保,五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一般缴纳比例为工资的31以上,如果你的工资在劳动合同上少写1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就可以少支付310元以上的社保。
2、你加班时,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数的150%、200%、300%分别支付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3、万一出现工伤,对劳动者的损害更大。请看《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而许多工伤待遇是和本人工资有着密切关系的。…………………… 别的还可以举出一起,但不想打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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